关于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最新消息

更新:2017-02-25 15:53:56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工伤保险费率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北京工伤保险费率最新消息吧!

北京工伤保险费率最新消息

  工伤保险费用的征缴、调节和支付都要求确定一个合理的费率。合理的费率可以促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改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从本月开始,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正式调整,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北京市社保中心昨天公布,工伤保险费率下降后,在准备阶段单位多缴的保险费可抵充。

  根据国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要求,本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社保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按照现缴费费率执行。

  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北京市结合实际,定于从今年7月完成费率调整并正式实施,而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这段准备期间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抵充以后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方式处理。

  据介绍,对于在准备期间工伤保险费已全部缴纳到位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今年7月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与准备期间单位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进行抵扣。即7月应缴工伤保险费与准备期间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减,即抵充金额。

  对于准备期间工伤保险费未全部缴纳到位的单位,用人单位在申报补缴的同时进行抵充,抵充规则同上。

  延伸阅读:

  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工伤预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所称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现行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核定其在下一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档次。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是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各项待遇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上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上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年度是指自然年度)。

  第四条本市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按照《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6〕13号)执行。

  第五条浮动费率下浮的档次按下列考核指标确定:

  (一)-5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20%的,缴费费率下浮一档;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50%的,缴费费率下浮二档;

  (三)用人单位在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后,连续三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零增长的,缴费费率下浮一档;缴费费率下浮后,发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的,恢复原缴费费率。

  已达到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的,不再下浮。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考核指标的,按照其中最高下浮标准执行。下浮后的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第六条用人单位符合本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但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一)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

  (二)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的。

  第七条浮动费率上浮的档次按下列考核指标确定:

  (一)2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50%的,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50%的,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三)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1人的,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四)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2人及以上和列入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五)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六)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10人及以上的,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考核指标的,按照其中最高上浮标准执行。上浮后的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第八条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承包单位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基数,按下列考核指标进行浮动:

  (一)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1人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10%;

  (二)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2人及以上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20%;

  (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10%;

  (四)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10人及以上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20%。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考核指标的,按照其中最高上浮标准执行。

  自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日起,承包单位应于三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上浮的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用人单位浮动费率的执行有效期为一个缴费年度,期满后按原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根据浮动费率考核指标重新核定下一缴费年度缴费费率。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上一自然年度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不进行费率浮动。

  第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不纳入浮动费率考核范围内: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本试行办法每年核定一次,并在下一缴费年度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时同步调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费率浮动之日起1个月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自受理用人单位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用人单位。

  第十四条本试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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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2017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7〕1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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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6〕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情况

  1月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自7月1日实施。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是实行八个工伤风险类别标准,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小编整理了相关详情,欢迎查看!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按照现缴费费率执行。  根据国家调整..…[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2017年调整细则

我国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主要包括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生活护理费三大项目。为了保障伤残职工及供养亲属基本生活,从2001年起,北京开始逐年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北京也不例外。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细则【调整时间】:1月1日起【调整项目】: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调整原则】:普遍增加一、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每月增加380元;2、二级伤残:每月增加360元;3、三级伤残:每月增加340元;4、四级伤残:每月增加320元。【备注】..…[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批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代市长于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王岐山签署。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2003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发布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废止,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取代。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2号)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详情]

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文件全文内容,欢迎查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情况

2016年1月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自2016年7月1日实施。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是实行八个工伤风险类别标准,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下面是思而学教育整理了相关详情,欢迎查看!  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八个类别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比例调整及类别细分

 工伤风险费率降低标准: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  类别细分: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施行时间:2016年10月1日起  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降低后,工伤职工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29日下发《关于调整..…[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办理流程及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 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相关问答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相关咨询】  一、北京地区发生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北京职员工亡后其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职员工资的40%,其它亲属职工工资的30%,孤寡老人在以上标准上增加10%。  二、北京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说明一下是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赔偿。   答:解除..…[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2015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工伤人员生活水平,北京社保局对工伤保险待遇又一次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项目主要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细则如下。  2016年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调整对象】:2016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工伤人员(不包含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原则:普遍增加,适当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项目: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详情]

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市工伤保险是如何缴费的,个行业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本文的详细介绍。   1、企业属于第一行业类别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缴费比例为0.5%;   2、企业属于第二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0.5%、0.8%、1.2%、1.5%;   3、企业属于第三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1%、1.6%、2%;   4、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基础知识】   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所谓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