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细则全文
更新:2017-02-25 15:51:44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参保了工伤保险的小伙伴们,相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延伸阅读: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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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2017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7〕1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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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6〕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情况
1月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自7月1日实施。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是实行八个工伤风险类别标准,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小编整理了相关详情,欢迎查看!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按照现缴费费率执行。 根据国家调整..…[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2017年调整细则
我国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主要包括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生活护理费三大项目。为了保障伤残职工及供养亲属基本生活,从2001年起,北京开始逐年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北京也不例外。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细则【调整时间】:1月1日起【调整项目】: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调整原则】:普遍增加一、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每月增加380元;2、二级伤残:每月增加360元;3、三级伤残:每月增加340元;4、四级伤残:每月增加320元。【备注】..…[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批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代市长于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王岐山签署。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2003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发布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废止,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取代。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2号)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详情]
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文件全文内容,欢迎查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情况
2016年1月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自2016年7月1日实施。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是实行八个工伤风险类别标准,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下面是思而学教育整理了相关详情,欢迎查看! 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八个类别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比例调整及类别细分
工伤风险费率降低标准: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 类别细分: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施行时间:2016年10月1日起 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降低后,工伤职工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29日下发《关于调整..…[详情]
2017年北京工伤保险办理流程及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 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相关问答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相关咨询】 一、北京地区发生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北京职员工亡后其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职员工资的40%,其它亲属职工工资的30%,孤寡老人在以上标准上增加10%。 二、北京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说明一下是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赔偿。 答:解除..…[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2015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工伤人员生活水平,北京社保局对工伤保险待遇又一次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项目主要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细则如下。 2016年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调整对象】:2016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工伤人员(不包含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原则:普遍增加,适当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项目: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详情]
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市工伤保险是如何缴费的,个行业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本文的详细介绍。 1、企业属于第一行业类别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缴费比例为0.5%; 2、企业属于第二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0.5%、0.8%、1.2%、1.5%; 3、企业属于第三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1%、1.6%、2%; 4、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基础知识】 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所谓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详情]
北京工伤保险的变更与注销程序
北京市工伤保险的变更与注销程序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在发生破产、关闭、解散、撤 消、清算、兼(合)并或发生分立的,应于30日内持上级审批文件到当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基金缴拨变更或注销手续。 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理申报、缴拨程序 一、参统范围及申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行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企业带以下材料到其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区、县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统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