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新一轮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更加精细化的分档式梯级调整,将明显提高该市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质量、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并根据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支情况确定一类至八类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0.9%、1.4%、1.6%、1.8%、2.6%、2.8%、4%。
调整将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不同,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实行费率浮动,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新一轮调整。我市工伤费率历年共调整2次,2011年是第一次调整,2017年第二次调整。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与2011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在行业分类上有明显改变,2011年工伤保险费率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风险中等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费率。行业费率为三类九档。2017年重新进行划分,行业划分更为明确、清晰,基准费率也更加清楚。
2017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按照《国民行业分类》进行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划从一类到八类。此次调整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实际收支情况,确定行业一类至八类的基准费率为0.7%,0.9%,1.4%,1.6%,1.8%,2.6%,2.8%,4.0%,事业单位执行一类单位费率,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执行二类单位费率,本钢(含北营及北台铸管)全民企业执行六类行业费率。
浮动费率调整如下: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于二至八类行业的,实行费率浮动,即在基础费率的基准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或150%或向下浮动80%至50%;我市最低费率不可低于一类费率。
具体行业分类
一类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二类行业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三类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美工、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四类行业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五类行业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六类行业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七类行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业,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八类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