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工伤保险医院所开资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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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费用报销需要的资料

(1)《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保险医疗费审核支付申报汇总表》(温馨提示:单位负责人和专管员应签字、并加盖公章,表中发票张数、金额与实际相符);

(2)《工伤认定决定书》(温馨提示: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特别是市州劳动局工伤认定专用章应清晰可见,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名后加盖公章);

(3)医疗费发票原件(温馨提示:应根据湘医函险〔2008〕1号文件,辨别发票真伪,判断发票是否过期,应盖有财政部监制章、医院公章,公章应清晰,病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致,大、小写费用金额须一致);

(4)公民身份证(温馨提示: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空白处应注明“用于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本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6)门诊(急诊)病历(含划价处方)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含长期和临时医嘱、入院和出院记录);

(7)《湖南省工伤职工非联网结算医院就诊登记表》(温馨提示:申请理由应充分,单位领导应签字盖章);

(8)转非协议医院就诊者还必须提供到省医保局备案后的转诊回执单。

每个地方报销工伤费用所需要的材料都不一样,小编整理出湖南省的,希望能为其他省份的劳动者们提供一个参考。当然,小编在此衷心希望各位劳动者都能平安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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