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1、申请人在省人社厅网站工伤保险模块下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填表说明,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3、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材料齐全的,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在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或不予认定决定,下发《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辽宁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1、单位的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带单位文号;
2、两个以上证明人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公务员任免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伤情诊断书、加盖病案专用章的原始医疗材料复印件;
5、个人申请书(工亡者家属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材料中所需表格/附件请到办理流程图内容页相关附件中下载。
辽宁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辽宁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省人社厅网站工伤保险模块下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填表说明,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3、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材料齐全的,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在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或不予认定决定,下发《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24-22959040
办理时限:6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