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有个问题容易忽略又令人头疼,那就是公文写作的“称谓”。有些新手写汇报材料,材料通篇写是的“我局(市、县、乡),我局(市、县、乡)决定……”“你局(市、县、乡),你局(市、县、乡)决定……”等。公文写作中的“我”“你”“他”确实是一个不可轻视的问题,用好了,通篇清爽,用不好,句句累赘。“称谓”如何用得“名正”,让其“言顺”?一起来看看公文的称谓用语吧!
公文分三种: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称谓也有三类: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也就是通俗的我、你、他。如何在上、中、下行文中用好我、你、他?(说明一下,这里所指的“他”专指发文方或收文方机关名称,特此说明)。
一般来说,在发文时用第一人称表述,表述者置身事内,显得真实、亲切、富有人情味;用第三人称表述,表述者置身事外,显得客观、冷穆。用本机关名称作自称,形成第三人称表述,切合下行文或庄重严肃,或严谨缜密,或威严果断的语体规范。
一、关于下行文的称谓用语
发文方:一般用发文机关名称(即第三人称,如:乡政府);不用带第一人称代词的称谓,如“我(们)”、“我(本)省”、“我(本)市”、“我(本)部”、“我(本)局”等,显其庄严肃穆。
收文方:1.称谓一般用“你(们)”、“你部”、“你省”、“你市”、“你县”等,而不用受文机关名称,有叮咛嘱咐、严而可亲之感。
二、关于上行文的称谓用语
发文方:一般用带第一人称代词的称谓,如“我(们)”、“我(本)省”、“我(本)市”、“我(本)部”、“我(本)局”等。不用发文机关名称,有真实、恳切之感;
收文方:称谓用“上级、领导”或受文机关名称。不用“你(们)”、“你部”、“你省”、“你市”、“你县”等,有尊重、避讳之意。若用“你(们)”、“你部”、“你省”、“你市”、“你县”等,则有吩咐、指点、督促之嫌。
三、关于平行文的称谓用语
发文方:一般用“我(们)”、“我省”、“我部”、“我局”等。 收文方:用“你(们)”、“你部”、“你省”、“你市”、“你县”等,显得亲切平易,不打官腔。
平行文的语体规范是亲切平易,相互尊重。以商洽的口气说话,不能因有求于人而屈膝卑躬,曲意奉承,也不能因人有求于我而趾高气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