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汇总】

思而思学网 2024-01-07 09:45:32

 严肃查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具体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严肃查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泰纪发〔2017〕2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微官微权微腐败”(以下简称“三微”)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两聚一高”决策部署,围绕“聚焦富民”,推动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落实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完善长效管理,力促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为我区实现更富含金量的崛起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主要内容

(一)盯紧“微官”

关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突出“两抓、两清”,即“抓责任压实、抓作风整饬,清问题底数、清信访积压”,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扎根基层、服务基层。重点治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执行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信访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

1.开展“基层责任压实”行动。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自觉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领导自觉,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严肃查纠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生活不正常、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长期“零查处、零问责、零通报”等突出问题,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2.开展基层作风整饬行动。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开展作风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定期对镇(街道、园区)、基层站所、村(社区)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等情况,特别是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年度暗访实现镇(街道、园区)全覆盖。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开展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化解行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切又久拖未决的事项。深化“两不”专项整治,着力查纠庸懒散松、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开展基层问题线索“起底”行动。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全面梳理,做到“清仓见底”。突出对侵害群众利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的排查和分析研判,每季度集中交办一次,限时办结,全程跟踪督办,力求“零留存”。加大省、市纪委督办交办、领导批办重点问题的直查力度,力求快查快结。探索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的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微权”

围绕基层权力的运行范围、关键环节、重要节点,探索基层权力清单管理,规范流程,公开透明,推动“两亮晒、两规范”,即“亮晒权力清单,规范运行流程;亮晒村级事务,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创新基层“微权”监督的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微权”运行的制约。

1.实施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全面梳理基层岗位职权。重点推行村级事务“清单管理”,建立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范围清单等三张清单,9月底前完成清单制定,并公开到位。深入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制定权力运行流程,通过定责明权有效防控风险,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规范履职。

2.实施村务公开阳光行动。针对当前基层政务(事务)公开中存在的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村级事务公开情况每季按20%抽查并督促落实整改。重点抓好村务公开深化工作,通过拓宽村务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形式,探索条目式公开,力求让群众一看就懂,便于监督,形成公开长效机制。

3.实施村务监督实效提升行动。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监委工作规则,建立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等工作机制,促进村监委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方面的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三)剑指“微腐败”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市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侧重“三严、三建”,即“严厉查处、严格问责、严肃通报,建立台账、建好平台、建好制度”。重点抓好基层群众关注的扶贫民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工程招投标、农村集体经济增收等五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1.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建档立户专项核查,查纠虚报、漏报、错报扶贫对象信息等问题。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审计和巡察,选择4个镇,重点针对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经济薄弱村补助、扶贫小额贷款等三类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或巡察。开展扶贫资金、减贫成效专项评估。围绕职责履行、流程管控、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回头看”。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巩固深化2017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全区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平台。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农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纳入信息平台动态管理。围绕“三重一大”决策、资产管理、资源发包、财务收支等情况,全面排查“三资”管理风险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和平台建设、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村务卡”制度和第三方村级财务代理试点等工作。

3.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发放流程是否科学、环节有无漏洞、信息是否公开、发放是否到位以及责任是否落实等,列出问题清单,加强整改落实。深入了解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情况,认真总结防控系统性腐败风险的有效做法,为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经验。推进惠农资金整合和信息公开,完善民生资金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实时动态监管,每季度对平台资料上传、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4.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在抓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工作范围,严肃查纠农村小设施、小项目、小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推动农村工程进场交易。加强农村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的研究,建立健全制度,及时堵塞漏洞。

5.开展村(居)集体经济增收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2012年以来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和村自筹建设的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以及村(居)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管理、资金安全增值、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非生产性支出节支增收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改。相关责任部门围绕“三微”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案。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梳理排查基层存在的问题,摸清底数。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加大与巡察工作的融合力度,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精准度。督促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充分发挥“12345?政风行风热线”媒体监督功能,融合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纪委专责监督合力,推动群众反映诉求的有效解决。

(二)强化督查督办。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推进“三微”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争年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大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程跟踪。各纪检监察组织定期从信访、“1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筛选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典型、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办理。区纪委将选择1-2个信访总量、上级交办信访件数、“三微”问题举报数居高不下的镇(街道),实施重点督办。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和通报曝光一批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区纪委将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对于在专项治理行动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全年通报典型问题不少于4批。对排查问题数、问责处理数、通报曝光数明显偏少的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区纪委将直接督办,必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履责担当。各镇(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职责定位,科学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治理效果。

(二)强化协作联动。牵头部门要加强与配合部门的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将建立健全与农工办、民政、财政等责任部门的协作沟通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广泛收集信息,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针对性的督查指导,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各镇(街道)、相关责任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月度工作进展、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及时统计分析,按期上报市纪委。

(三)强化标本兼治。要强化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对专项治理成效“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治理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攻坚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对专项治理情况的分析研究,特别是要对基层权力监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按照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根据省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战略,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唱响“奋发图强、实干兴市”主旋律,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从严要求、标本兼治,集中开展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使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向善向好,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二)充分依靠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规依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乡镇(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

(二)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4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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