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将公务员的职务特权大幅缩减之后,如何用工资单的收入来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成为政府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完善工资制度,实施差别化激励办法,建立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
在完善工资制度方面,国务院要求,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自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几乎十年没有调整,去年以来,借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国才实现了一次人均涨幅为300元的“普涨”。
在那之前,各地均是以津贴补贴的名义来涨工资,造成了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同时,由于缺乏对津贴补贴的规范,不同部门之间津贴补贴差距也造成了政府公共部门间的贫富悬殊。
人社部门的数据称,长期以来基本工资占比徘徊在40%左右,今年基本工资调整之后有望达到45%,但业内认为合理的比例应该占到60%至70%。
一位参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学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最大的障碍是钱从哪里来,在财政分灶吃饭的前提下,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受到地方财力的约束,如果基本工资提高的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来承担,中央财政也将不堪重负。
因此这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主要采用的方式是“调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从而达到优化工资结构的目的。
《意见》在要求完善作为激励手段和收入补充的津贴补贴制度的同时还提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差异,适当参考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
人社部近年来联合国家统计局推进公务员工资调整制度化,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上述人士也表示,这种调查比较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公务员系统有非常详细的岗位说明书,需要确定哪些企业的哪些岗位进行比较等等,在具体操作方面都非常缺乏。
在激励机制方面,《意见》要求赋予地方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重点向基层一线人员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充分发挥职级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2015年开始,一些地区开始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破除公务员工资上升的“天花板”,这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前进的一大步,对于职务不高,但工作年限长、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来说,工资可以有大幅的提升。
记者在地方调查时也发现,由于存在一些限定条件,比如满足一定职务要求的人还需要满足比较长的工作时间,实际上能够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一政策达到工资水平上升的公务员还是比较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