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新变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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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逾43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分类考核

据介绍,《办法》在事业单位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程序上均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职责,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核内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1月12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北京市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新办法,首次将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种,而且提出考核要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办法》还提出,年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考核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奖罚等挂钩。

该办法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涉及人数超43万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暂不纳入新《办法》管理范畴,仍按照公务员相关规定管理。

《办法》涉及对象

【考核原则】按照三类岗位分类考核

据介绍,《办法》在事业单位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程序上均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职责,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核内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类岗位均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细化考核标准,提出考核要求。

此外考核方式被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三种方式,以全面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方法】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考核

《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各单位将首次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还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必要时可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对于被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明确提出采取分级考核方法,即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副高职称及以下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考核,专业技术四级以上的人员(正高职称人员),则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并按照个人述职、综合评议、优秀公示、存入档案等程序进行。

另外对被考核的管理、工勤技能人员,采取个人总结、部门评议、群众评议、委员会审议、优秀公示的程序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晋升薪级工资

《办法》还强化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明确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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