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衢州市退休工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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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衢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衢州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1月23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出台。通知指出,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衢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

衢州市之前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8元。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与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相比,最高涨幅约8.5%。

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市本级退休(退职)人员请注意,未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需及时补办认证手续!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市本级仍有2000余人未办理相关认证,这部分退休(退职)人员近期将被暂停发放待遇。

从2016年9月起,市社保局对市本级3万余名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含退职)人员开展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次养老金资格认证依托人脸识别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开展,全省尚属首家。退休人员通过电脑或手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认证,认证信息能实时更新。

截至2017年2月6日,应认证人员中已有93%办理了资格认证。然而,仍有2000余名市本级退休(退职)人员未按要求办理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社保局将对这2000余人分两批暂停发放待遇:出生年月在1952年12月31日之前的未认证人员自2017年2月起暂停;出生年月在1953年1月1日之后的未认证人员自2017年3月起暂停。

未及时办理认证的退休(退职)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补办认证手续:一是通过电脑网站或手机APP下载海量身份认证系统完成认证;二是本人带身份证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认证。补办认证后,将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对欺诈冒领基本养老金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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