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扬州市退休工资最低

思而思学 2023-11-05 04:02:34

2018年扬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扬州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日前,我市人社部门

对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进行部署

上调的养老金将于本月底落实到位

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40多万名退休人员

7月1日

我省出台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扬州如何实施?

如何领到这笔上调的养老金

成了不少扬州老人的期盼!

扬州实施省方案

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

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据了解,扬州实施的是省方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这也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6%,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4.5%。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

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

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在参加普调基础上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

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除了参加普调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缴费年限分段挂钩

与往年不同,今年养老金在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而是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的办法。

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为什么要实行缴费年限的分段挂钩?

在这样的划档分配中,哪些人将最大获益呢?据了解,这样的调整更好地体现长缴多得,“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尤其是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就可领取越多的养老金。”

光看文字是不是有点迷糊?

小编举几个栗子就清楚了!

案例一

姓名:李女士

出生年月:1961年11月

参保方式: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6年11月

累计缴费年限: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726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15年,

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

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726元 × 2% = 14.52元,见分进角后为14.6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

李女士还未年满70周岁,

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

李女士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14.6元=78.1元。

案例二

姓名:张先生

出生年月:1955年3月

参保方式:

以普通职工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5年3月

累计缴费年限:24年2个月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2254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张先生缴费年限24年2个月,

超过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计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张先生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

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2254元 × 2% = 45.08元,见分进角后为45.1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张先生还未年满70周岁,

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

张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27元+45.1元=135.6元。

案例三

姓名:张先生

出生年月:1945年10月

参保方式:

以普通职工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05年10月

累计缴费年限:41年7个月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4355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林先生缴费年限41年7个月,

超过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计算:

① 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 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42-25)年 × 3.9元/年 = 66.3元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4355元 × 2%=87.1元,

无需见分进角即为87.1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

林先生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

因此可享受高龄倾斜调整25元。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

林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27元+66.3元+87.1元+25元=268.9元。

中国人养老一半靠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仅占2%

保监会7月5日举行记者会,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意见》提出,到2020年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

世界500强瑞士再保险公司2017年曾出台报告《谁在为养老付费?》,分析了社会、商业保险以及个人储蓄,这三种角色在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六个国家的个人养老开支中的占比。目前商业险在中国个人养老占比2%,全球平均水平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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