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调整方案细则,吉林市退休工资最低标准调整
吉林养老金计算方法
退休后可以领多少钱主要和退休上一年当地平均工资、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的比例、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相关。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比如:你的缴费工资为5000元(假设每月如此),缴费年限为30年,退休时年龄是60岁。个人账户储存额=5000×0.08×12×30= 144000元,计发月数为139个月。那么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144000÷139=1036元(约)。退休前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的比例是1,缴费年限30年,退休年龄60岁,个人账户储存额144000元(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30年每月如此)。
那么,基础养老金=【(5000+5000×1)÷2】×30%=1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44000÷139=1036元(约)。你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036元=2536元。
总结:从以上内容来看,退休后每月领多少养老金是和当地平均工资的比例、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相关的,也就说缴费工资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在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
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
倾斜调整
1、高龄退休人员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9元的,按59元调整。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其它事宜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宜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吉林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公开电话:0431-8582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