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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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实施八项规定犹如“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石穿,一滴不可弃滞。”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报告1】

按照《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发〔2016〕55号)和《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石纪发〔2016〕68号)要求,我局认真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局党组及时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传达全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学习《石嘴山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和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体干职工认真领会活动精髓,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并将相关要求融入日常统计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回头看”见实效。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下发《石嘴山市统计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实施方案》(石统党组发〔2016〕20号),成立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科室负责人协助抓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自查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把自查整改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到位,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三、精心准备,认真开展自查

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明确责任科室牵头,严格按照自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确保专项检查不漏项,整改不走过场。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局党组对照“回头看”内容,积极查找问题,撰写自查报告。二是加大督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2218508,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定期的对各科室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做好承诺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局联合党支部作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书面承诺。四是从严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对办公用房、会议费、接待费及所有账目的费用开支情况的逐一排查与纠正工作,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抬头。在制度制定和适应情况方面,经查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的情况,没有上级有规定,本局不细化具体措施、无法落实等问题,各项工作都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开展并完成;在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经查没有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同城接待、相互宴请等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在行政中心餐厅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没有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干部赴外培训学习单程火车,乘坐飞机必须是公务舱的公务打折票;没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使用公车等问题;没有超标准建设、装修或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没有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没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购物卡)情况,干部中没有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问题;没有发生对反馈的违纪违规问题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问题。

四、认真督查,严肃追究问责

对本单位和党员干部自查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自查不到位,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将严肃追究具体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持之以恒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石嘴山市若干规定出台以来,全局领导干部无一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同时,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郑重向局党组作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书面承诺,签字背书,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找准差距,认真整改落实

通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发现我局在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下基层开展调研检查的次数减少。

通过“回头看”,我局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认真整改,持之以恒开展作风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报告2】

按照《石嘴山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实施方案》(石党办发〔2016〕55号)和《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石纪发〔2016〕6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一是专题安排部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市科技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要求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所按照“回头看”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自查自纠,做出公开承诺。一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自查。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和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对照自查,并撰写了个人自查报告;二是局机关围绕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和个人自查情况,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逐项梳理分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完成了单位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均向局党支部做出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承诺,承诺书在公示栏进行了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边查边改,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各责任人及责任科室(所)按照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已查找出问题6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在“回头看”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列出了制度清单,再一次对制度进行了的修订和完善,其中保留制度62项,修订完善制度13项,新建制度4项,废止制度6项。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二、具体做法

(一)制度建设情况

1.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市相关精神,组织制定完善了《市科技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市科技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市科技局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考勤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和发放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同时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注重源头治理,对接待、会议、车辆、办公用品等项开支,按制度严格控制,杜绝了公款吃喝、相互宴请、铺张浪费等现象。

2.制定印发了《市科技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度执行情况

1.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控陪餐人数,2015年公务接待明显减少,费用大幅下降;今年以来由于开展了全市科技创新大赛等大型活动以及接待国家中科院、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科技厅等部门的重大调研活动等17次,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上半年公务接待费已达全年接待控制数的52.91%,但没有同城接待和用公款相互宴请的情况。

2.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年度培训和学习安排,2015年安排外出培训8人次,2017年上半年安排2人次,参训人员均能严格按照学习培训内容和日程安排进行培训和往返,无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借机旅游等问题。我局现有3人办理了因私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已按有关要求于去年上交局办公室统一保管。近两年来没有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

3.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公车改革前,机关配备2辆符合标准要求的公务用车,使用中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除正常公务活动外,从未公车私用或公车私驾的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封存车辆,上报有关情况,圆满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任务。

4.办公用房制度执行情况。我局于8月搬迁至市科技馆三楼办公。由于楼层结构、通风、采光等因素,用于办公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我局对办公用房进行了二次改造。因房间设计长度较深,长为8.4米,宽4米且只有一扇窗户,无法增加隔离墙,因而对部分办公室中间加了玻璃隔断后入驻。2015年至2017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退,共清退用房115m2(3间)。清理后办公用房309m2(9间),服务用房191m2(5间),达到办公用房规定标准。

5.党政机关精简会议、文件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精简了会议、改进了会风,提高了工作效率,2017年上半年组织各类会议数量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44%,会议规模、经费没有超标准、超预算等情况;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的原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注重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充分应用OA系统,实现电子形式发文,节约经费,提高效率。2015年,我局共印发文件、简报168份,同比下降4.9%;2017年上半年,我局共下发文件、简报93份,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1%。

6.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制度,无私设“小金库”和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

7.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层层签订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我局党政主要领导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每季度均及时上报市纪委。同时在重大节日等节点,均采取会议通知、短信告知、约谈等形式及时提醒,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今年我局2名工作人员的子女考上大学,局党组及派驻纪检组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目前我局没有发生邀请或组织升学宴等情况,机关干部均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三、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自治区党委检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领导班子干部反馈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改

1.针对“有的干部反映一些政府部门履行‘一岗双责’不如党委部门,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问题。局党组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定期检查局党组班子各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安排班子成员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工作;三是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有关部门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不够”问题。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但仍存在主动服务企业、基层单位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对此局党组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基层调研活动10余次,对企业、基层单位开展面对面的科技服务,征集和上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后补助、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基础条件、技术创新中心等专项项目130项,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对自治区巡视石嘴山市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落实

局党组按照《关于报送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石党办综〔2015〕4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党办综〔2015〕13号)要求,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委。针对所涉及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深入纠正“四风”、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完善干部“干事档案”等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我局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形成的调研成果质量不够高、针对性不强,有被动应付的情况。二是存在抓制度落实时紧时松,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简报质量还不够高,信息简报的采用率低;四是“下基层”活动开展不够深入、效果不够明显,与本职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等。

五、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干事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党规,坚持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三是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把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务实、清正廉洁的集体;四是把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进一步健全和细化防控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动上进一步深化整改,持续不断的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促进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五是强化监督。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六是狠抓关键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为重要节点,采取会议通知、短信告知、约谈等形式及时提醒,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七是继续完善本级科技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制度,实现专家评审全覆盖,使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探索科技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对重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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