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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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村官”都掌管着村里实权,这些权利是人民群众办事不可逾越的。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1】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强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等领域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做到排查一批农民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一批侵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典型违法违纪行为,出台一批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切实转变行业作风,着力推动我市农业局系统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维护发展好农民群众利益。根据邵阳市4月21日会议精神,现将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1、动员部署情况

邵阳市农业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我局相继召开了班子成员会,二级机构及股室负责人、直属站队长会,乡镇(街道)站长会,传达省、邵阳市文件、会议精神,党委书记、局长杨孟秋同志传达了会议精神。纪委书记林志成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工作、“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通报了邵阳会议的9个处分决定。二是要求大家“严防底线”、不触“高压线”。三是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四是提醒相关人员在项目建设方面不能再出问题。在乡镇(街道)站长(包括监管员)会议上,还专门组织了学习: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三是邵农委字[2016]46号、47号文件。因今年乡镇几套班子全部换届,全市性的会议预计5月上旬才能召开。

2、机构成立情况

市农业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孟秋任组长,局纪委书记林志成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业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市农业局系统和农村基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委监察室,林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专项整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3、方案制定情况

局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涉农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紧组织实施。

4、清理自查情况

我市根据乡镇区划调整和建制村合并改革,按照《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3号)和《关于印发<武冈市开展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财发[2016]3号)文件,清理自查正在进行中。

(二)、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述两个3号文件的要求,为给“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更有力的线索,结合并村工作,全市统一安排,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村级财务清理着手、 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建工作班子。乡镇(街道)应成立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和财务合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规范、帮助合并村进行村集体“三资”清理和财务合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纪委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街道)财政、经管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2、全面报帐。为配合本次并村改革,本市要求全面报帐截止日为4月10日,各乡镇(街道)应通知和组织所有村梳理前段财务收支活动,在2017年4月10日前将所有收支凭据依程序报批,逾期支出凭据不予认可。

3、冻结村级财务。在4月11日前,对所有村级财务予以冻账(未合并村待合并村方案明确后即予解冻),具体冻帐时间由乡镇(街道)确定。自冻结之日起,乡镇(街道)应立即安排驻村干部组织村“两委”人员对近期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并填好《武冈市并村改革村级财务冻结收支结算表》,由驻村干部将本村结余现金、银行存款存折及村级公章(含村务监督印章)一同收缴交乡镇(街道)财政所保管。

4、清查集体“三资”和财务。乡镇(街道)应安排财务指导工作人员,协同驻村干部组织村支“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并村改革集体“三资”和本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形成清查报告。具体清查程序如下:

(1).召开村支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传达并村改革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清理的范围、项目、程序和重点。

(2).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驻村干部和财务审计指导人员的组织下对本届的村级财务原始发票、记帐凭证、分年度会计报表、收支平衡表进行清理审核,并调查是否有未入帐收入、未纳入村帐乡代理的帐外帐。同时,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按要求填好并村改革清产核资统计表 。

(3).村务监督委员会作出清查结论。清查结论应包括每年收入明细、支出明细,以书面报告形式送被审村支两委签字认可。村支两委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达成共识的修改清查结论,若仍未能达成共识的应将分岐注明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4).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清查结论。在财务清查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作出的村级“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结论,讨论村务监督委会与村支两委不能达成共识的财务分岐,表决通过村级“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结论,所有与会代表及驻村干部、驻村财务指导人员均应在会议决定和并村改革清产核资统计表上签字。

(5).清查结论公示。各村应将清查结论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拍好公布现场图片存档,对群众有异议的应由村支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解释说明,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予以纠正。

(6).材料归档。各村应在驻村干部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将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结论及并村改革清产核资统计表上交村帐乡代理办公室,村帐乡代理办公室对上交的凭证、表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表格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凭证、表格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扎出《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

5、对有群众反映的村进行依法审计。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村,乡镇(街道)应进行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审计:(1)、当地群众反响较大、实名要求进行审计的;(2)、财务收支混乱、财务清理程序不合规、存有财务上访风险的;(3)、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支两委存有重大财务分岐,村民代表会议仍无法作出裁决或已作出裁决、但有一方仍坚持异议的;(4)、市乡两级检查发现清查走过场的。审计程序按照《武冈市村级财务审计程序》之规定执行。审计重点主要是:一是审核村集体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二是审核财务支出发票的规范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三是审核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登记是否全面;四是审核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审计工作结束后,准确、真实出具审计结论,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认真处理,并做好相关账目的调整,对构成严重违纪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并账建立新账。各村帐乡代理办公室在审计工作结束后,编制原村最后一张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合并前的过渡准备。待新村名字确定后,按合并后新村的命名,将合并村最后一张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过渡合并,编制出新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并以表为依据进行数据初始化,建立新账,将资产和财务解冻。

7、资料归档。合并村村级“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工作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经管局、乡财局。并应做好并村改革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处理及财务合并工作过程中资料的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通过专项整治和清理自查,尽管尚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但从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中发现了几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村债务比较重。比如湾头桥镇的白露村、石覃村,负债均为几十万元。

(二)、并村群众意见较大。没欠债的村都不想与欠债的村合并。

(三)、问题追索的时间长。如退耕还林、集体厂场承包等,一查就要追索到上几届,有的仍至要查10来年。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自查,不留死角。继续加大“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到清理自查不留死角,必须按照上级的要求,纵向要到乡镇站所、到村、到组,横向要到局机关股室、到局属各单位。

(二)、领导重视,增加力量。按照武政办发[2016]3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村级“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必须加强领导,加大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力量。

(三)、严格界定,减少矛盾。对欠债比较多的合并村,要严格界定村级集体债务和个人债务,绝不能将村干部的个人债务变相转为村级集体债务。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省、市农机局和县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就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 成立机构。县农机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负责人李林任组长,纪检组长陈百友、副局长周中杰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办)设在局监察室,陈百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股、科教股等抽调4人集中办公。

2. 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了《祁东县农机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并抓紧组织实施。

3、全面动员部署。局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使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都了解“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并对各乡镇(街道)农机站、农机推广中心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

4、开展工作督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了督查方案。我局由局纪检牵头,组织人事、科教、机关支部等部门从5月23日开始到25日止,用三天时间,对全县25个乡镇(街道)农机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发现大部分乡镇站都能够按照县局制定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抓紧落实,积极推进,认认真真填写有关报表资料。

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

(一)重点整治了县农机局有关股室队、推广中心,乡镇(街道)农机站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从各单位自查自纠上报的情况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在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方面没有发现问题。

(二)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全县农机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发放问题。重点查处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虚报套取、冒领抵扣和收受贿赂等问题。农机购置补贴2013年为发展我县黄花菜产业虚套?花菜烘干机补贴28万元(已作处理),2015年部分果蔬烘干机也存在补贴偏高现象。

2. 项目资金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查处县局有关部门和乡镇农机部门在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从各单位自查自纠上报的情况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在项目资金方面没有发现问题。

3. 侵害农民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是否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我们重点清查了涉农收费环节,全县农机系统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收支两条线”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除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但2015年以前也存在着在办理耕整机的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取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1、关于2013年虚假套取黄花菜烘干机购置补贴问题。2月18日-28日,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财政部《关于转请检查群众举报祁东县虚假套取黄花烘干机购置补贴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派出检查组对我县黄花菜烘干机购置补贴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2013年12月20日 省农机局下发了《关于祁东县黄花菜烘干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公告》,责令我县迅速处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退还重复补贴28万元,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深刻的检查报告。市、县纪委对有管辖权的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立案查处,严格追责,3月6日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展开立案调查,分别给予时任县农机局局长李小阳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分管财政局农业股)石龙生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市纪委、监察局也于9月3日给予了时任祁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彭建元行政警告处分。

2、关于部分果蔬烘干机补贴偏高问题。去年我县申报的果蔬烘干机,主要是湖南盈峰光能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5HG-30型和耒阳市普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5HD-30型,总共申报82台,已补48台,未补34台。今年年初按照省局意见,我局对2015年申报的果蔬烘干机,全部重新进行了清查核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产企业以小套大,补贴明显偏高。为此,我们冻结了34台果蔬烘干机的资金结算,等待省局安排处理。

3、关于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的收取问题。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大多数购机户都能自愿加入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交纳保险费,但对于购买小型机具如耕整机购机户,尽管保费小,但普遍不愿意接受。根据自愿的原则,2015年取消了在办理耕整机的农机购置补贴中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的收费项目。

4、关于对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收费问题。2017年对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收费,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尽量做到免费办理,免费服务,同时争取财政支持,解决工作经费。

四、今后工作措施

1、加强思想认识。把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纠四风,治陋习”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变为自觉行动。

2、加大监督力度。除在公示栏和公布墙上进行不定期公示有关补贴资金和项目外,还在《祁东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举报电话,局监察室设立投诉受理点,接受社会投诉,发现问题,及时督查解决。

3、抓好整改总结。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督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

4、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体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坚决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违反购置补贴政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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