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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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基层村级组织中,“村官”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存在对民政救济、惠农等专项资金“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岳阳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行动实施方案》(岳办[2017]16号)要求,我区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突出责任,上下联动抓整治

为更好地落实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建立了专项整治月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工作调度会,由各成员单位逐一汇报系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专项整治办对前段工作点评部署,指导开展后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自查工作推进不力的4家单位点名批评,并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检讨,通过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保障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抓整治

我区以农村集体“三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资金、扶贫开发领域、违规取酬乱发滥补和办理群众事物情况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和逐项检查,实现了自查全覆盖,横向涵盖区直20家成员单位,纵向涉及区、镇(办事处)场、村组三级,全方位、多角度确保了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重点问题,开展全区村级财务大清查。组织对全区110个村(居)2015、2016两年的财务进行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钱粮湖镇百花社区、横沟村、丰收村和许市镇黄金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已立案10起,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二是针对违规取酬和乱发补贴情况,开展临时指挥部资金大检查。检查了8个指挥部的定额补助发放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征拆加班、服装费、开门红等补助和协调费下发收缴通知书,并收缴区财政;制定出台了临时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成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核算指挥部账目,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清理。对2010年以来启动建设的11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对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未完成建设、未及时分配入住等问题下达整改函,对发现的违规拨付棚改资金等问题,区纪委已成立2个调查组进行深入核实。

三、突出实效,强化督导抓整治

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要求,区专项整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督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特别是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区专项整治办于7月底对全区各镇(办)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问题公示上墙,有针对性地推动各单位的问题整改,并对8家问题上报、公示不及时和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指导开展问题整改。目前,全区各成员单位共排查出问题线索65件,已整改完成25件,其中,对许市镇许家牌公路硬化项目的移民后扶资金15万元被挪用的问题,区移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更改项目并于今年内完工;对徐和秀等4人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全额收回补助资金2.55万元,并计入保障房专帐;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工程和柳林洲街道新洲菜市场建设工程涉嫌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处罚人民币共7449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区人民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收缴财政28146元,并处罚款8443.8元;还有40件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单位已分别建立了台帐,确定了专人负责和时间期限,制订了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整改中。今年来,共立案16起,党纪政纪处理7人,已查处柳林洲街道松湖居委会违规发放补贴和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等问题,给予4名居委会班子成员党纪处分;对许市镇食堂开支弄虚作假,隐匿开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食堂管理负责人李翠元行政警告处分;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对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证人吃请和违反廉洁自律的3名干警进行了严肃查处,市公安局纪委分别给予方某、刘某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免予张某纪律处分。

后阶段,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专项整治“五实”、“五要”的工作要求,抓住时间节点,抓好监督检查,继续深入查、持续改,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2】

016年全县作风大提质“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汇报。

一、传达全市“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10月17日、18日、21日,市纪委、市专项整治办连续召开会议,组织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就“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安排。会议由市纪委常委李学民主持。会议通报了市纪委2017年“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起,处理195人,因作风问题问责707人。发现问题线索478件,受理举报543件,立案421件,处理350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通报典型案件242件。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凌志就当前在信息报送、宣传、简报通报、工作推进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在全市中秋国庆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线索汇总表上签署的批示,李超书记批示指出:“这些暗访活动在各县市区开展的效果很不平衡,这说明安排部署还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开展暗访工作要认真研究方案,力求取得实效,绝不能走过场,声势大、无效果”。

市纪委副书记周亦彬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部门履职意识不强,限于本单位自查自纠,而没有将压力传导到本系统各单位去。二是推进举措不力。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三是查处成效不明显。针对下一步工作,周亦彬副书记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要将压力传导给县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两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底作风考核、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二是要对前期工作“回头看”。三是要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四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进行追责和通报。对“两项”整治工作滞后的县市区由市纪委书记对县委书记进行约谈、市纪委副书记对县纪委书记约谈。五是要边整边改整章立制。同时,对各县市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二是定位要准;三是重点要突出;四是监督指导要有法;五是协调调度要有章法;六是工作作风要实。

二、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作风大提质“纠‘四风’、治陋习”活动开展情况

1.强化机制提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来,开展专项督查6次,召开专项调度工作会议9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县委常委带队检查,县作风办协调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交叉核查,特邀作风监督员随机暗访,县作风办固定小组每周暗访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形成了“周暗访、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的常态化推进模式。共开展集中督查23次,日常监督检查30次。三是强化作风问责机制。在日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系列作风问责机制,如《干部作风问责模式建设》、《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倒逼制度》、《永兴县纠 “四风”治陋习专项监督检查制度》等。目前已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30余项。

2.强化联动增效。一是宣传教育“大格局”。由县作风办牵头,各乡镇各单位充分利用全县宣传平台和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作风大提质活动,形成了联动宣传、全面覆盖的大格局。二是明查暗访“大协作”。联合各职能部门,紧扣工作纪律、违规饮酒、地质灾害、防汛等工作,开展了14次联合监督检查活动,效果明显。如联合政法部门重点整治了国家公职人员涉赌涉毒问题,立案查处19名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案件,立案查处40名参与赌博的工作人员。三是问责处理“大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问责结果,开展作风问责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假问责、虚问责”等敷衍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检查,发现和处理主体责任8人、监督责任4人。

3.强化创新发力。一是创新责任追究方式。注重抓早抓小,把谈话和函询运用到作风问责之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函询10人,谈话50余人。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明查暗访前采取随机抽签、灵活运用“点穴式”、杀“回马枪”等暗访方式。三是加大问责通报方式。全县已问责59人次,其中科级干部33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对20起“四风”突出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4.强化重点推进。一是注重全覆盖。对整治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延伸到全县的公职人员和全体党员,做到人员全覆盖。着力推进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实现党员干部“工作圈”与“生活圈”、8小时之内和8小时之外全覆盖。二是坚持深发力。立案查处101件,已给予71人党政纪处分、22人问责处理,党风政风得到根本好转。三是做到紧结合。把“纠‘四风’、治陋习”与乡镇换届风气监督、“两个责任”落实和监督评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任务要求明确列入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二)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宣传发动。一是迅速成立机构。省市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室,并抽调4名同志到县专项整治办。各乡镇、相关单位也及时成立了相应机构,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纳入了重要议事议程。二是层层动员传达。2017年4月15日和5月31日,我县召开了“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及时传达了省市有关精神,部署了下阶段工作,相关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也及时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召开会议发动。三是积极营造氛围。通过制作大型宣传牌、新型媒体宣传等方式,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并采取电子显示屏、板报专栏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同时,扩大整治宣传效果,已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3次,在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8次。

2.注重监督检查。一是深化线索排查。县纪委印发了《永兴县纪检监察系统举报“大起底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搜集,共清理件 221 件,发现问题线索65个。县专项整治办加强与县局、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县纪委室的合作,扩大线索来源。3月份以来,全县共发现问题线索198起,受理举报138起,已整改129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60条,共自查项目资金 64类,合计505074.6万元,发现问题资金2类,合计462万元。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省纪委提出的“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批行为”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地毯式”自查清理,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一批问题,惩治一批腐败,纠正一批歪风,堵住一批漏洞。在工作方法上,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清理自查、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等工作,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在整治重点上,始终把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农业补贴资金、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民政救助资金、项目资金等作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并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要求各乡镇和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查处1-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并规定为硬任务,年底算账。三是强化督促检查。5月9日-13日,县专项整治办牵头组织5个工作组,对19个成员单位、15个乡镇(街道)、15 个村(社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8月22日开始,由县专项整治办牵头组织4个工作组,对各乡镇、16个成员单位“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4起,已交由相关部门初核,督查情况已在全县通报。

3.加大查处问责。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县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共立案36件,给予20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如油麻镇原党政办主任(兼)社保站站长邓启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社保资金24991元并据为己有。2017年8月,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县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查处数量,在全市居前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要求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发现问题线索不组织人员查处、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等问题的,要严厉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以此确保我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纠‘四风’治陋习”整治工作

1.整治“七大陋习”方面问题。主要是涉赌涉毒方面的问题,为官不为、谋私逐利、索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查处较多,违规用权、违规吃喝等方面问题查处较少,查处跑官要官方面的问题为零。马田镇、高亭司镇、便江镇、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查处“七大陋习”方面的问题较多,县直单位查处“七大陋习”方面的问题较少。

2.监督检查方面问题。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重要节点开展作风监督检查时声势较大,组织了53个监督检查组对县直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1123个场所进行了检查,但是只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9个。

 (二)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工作

1.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平衡。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线索少。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的有高亭司镇、油麻镇、悦来镇、便江镇、塘门口街道筹备办、黄泥镇、太和镇等7个乡镇,其他10个乡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全面,没有发现“雁过拔毛”问题线索。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线索较多的19个成员单位有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自查时没有发现“雁过拔毛”问题线索。

2.查处成效不明显。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查办案件数量不多,问题线索整改不快,追缴、清退资金少,问题线索督办不及时、不到位、超期办理的现象存在。截止11月7日止,马田镇、高亭司镇、便江镇已立案查处的“雁过拔毛”案件数较多,悦来镇、洋塘乡、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塘门口街道筹备办、太和镇、大布江乡、龙形市乡、七甲乡等乡镇还没有立案查处“雁过拔毛”案件。除便江镇以外,大部分乡镇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理较慢。除县教育局对2件交办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公安局立案查处了1件“雁过拔毛”问题外,其他县直单位没有立案查处 “雁过拔毛”案件。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落实较快。

3.资料报送不规范。有的乡镇和县直单位 “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底数不清,数据上报不严谨、不准确、不及时。在“雁过拔毛”月报资料方面乡镇只有便江镇每月及时报送,县直单位中也只有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移民局等6个单位能及时报送。县水利局、油麻镇、马田镇、樟树镇、大布江乡、七甲乡等乡镇和单位存在迟报、未报、资料不全等现象。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传导压力、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推动“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纵向延伸。

一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县级分管领导责任,督促检查联系或分管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压紧压实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责任,及时召开乡镇和“两项”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调度会议,通报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两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二要紧扣整治重点。要紧紧围绕“纠‘四风’、治陋习”的“七大陋习”和“雁过拔毛”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案件查办。将11月份作为案件查办突击月,要求全县各乡镇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1-2件以上,“雁过拔毛”成员单位向县专项整治办提供2-3条可立案或问责的线索。

三要加大整改力度。当前我县“两项”专项整治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集中在临设机构或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的清理;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违规公款吃喝方面等问题的查处。接下来,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罗列整改清单,完善整改制度,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四要强化追责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每月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两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乡镇由县纪委常委挂牌重点督办。对“两项”整治工作开展效果不好的乡镇和单位,由县纪委书记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副书记对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两项”整治工作查处数据为零的乡镇和上报可立案或问责的线索为零的县直单位,由县专项整治办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倒查,严厉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要推动建章立制。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委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及时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以促“两项”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需要提请研究通过的事项。

永兴县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人员调整,需重新明确下文,特此提请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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