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业扶贫调研报告【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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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扶贫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关于产业扶贫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关于产业扶贫调研报告1】

为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的报告,加快推进全市贫困地区群众脱贫摘帽,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本强,副主任李熙平、李上德先后带领调研组分别赴宜章、桂东、汝城、安仁等4个片区扶贫县及其乡村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情况

全市11个县市区,有桂东、汝城、安仁、宜章4个县属于国家罗霄山片区扶贫县,其他7个县市区均为面上扶贫县。国家确定农村贫困线标准为人均年收入2300元,2015年上调到2855元。

(一)贫困人口状况

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全市共有贫困村528个,贫困农户约14.96万户、贫困人口约44万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呈现出病残人口多、文化程度低、生存条件差等特点,其中有5.8万户、7.2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分别占45%、19%;约5.57万户家庭有残疾人,残疾人口约5.73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的1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约27万人、占71%;有4.48万贫困户居住在偏远高寒山区,5.85万贫困户居住在土坯房和危房内。

全市528个贫困村还有少部分行政村未通水泥路、有1693个村民小组未实现通达;约390个行政村、2491个村民小组、24万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饮水问题;有152个行政村、884个村民小组、8.4万人存在用电不安全、不稳定等问题。

(二)近两年脱贫及现有贫困人口分布情况

2014至2015年,全市共争取中省财政扶贫资金3.69亿元,11个县市区筹措财政资金约1.03亿元,通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使13.8万人实现脱贫,117个贫困村摘帽(实际脱贫数据还有待省政府认定)。截止2017年全市还有贫困村41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10.1万户、30.2万人。其中北湖区0.5万人、苏仙区0.9万人、资兴市1.1万人、桂阳县2.6万人、宜章县5.6万人、永兴县2.3万人、嘉禾县2.1万人、临武县2.3万人、汝城县4.9万人、桂东县3.1万人、安仁县4.6万人,4个片区县的贫困人口占全市贫困总人口的60%。

(三)主要成效和措施

1、领导重视,政府责任明确到位。一是市县两级成立高规格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真正把精准扶贫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易鹏飞任组长,市长瞿海任第一副组长,各县市区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调度。二是强化市县乡三级工作责任。市县乡三级领导和市县两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都是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都与上级或派出单位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各相关单位都把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脱贫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扶贫办人员由原来的52人增加到94人,片区县乡镇都成立了扶贫工作站,建立了精准扶贫网络,全市基本形成“县领导、乡主抓、村落实、部门协作”等精准扶贫工作大格局。

2、周密部署,精准识别贫困群体。一是规范识别工作程序。以来市县两级扶贫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人力、物力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共识别出贫困人口44万。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进行建档立卡。二是反复核准贫困对象。2015年结合“一进二访”活动,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精确核定。全市共核实校正贫困人口约8.4万户、22.8万人,其中调出约1.6万户、5.1万人,新补入约1.6户、4.8万人。三是摸清分类帮扶底数。通过对不同贫困人群、致贫原因进行全面分类识别和建档立卡,为后续精准帮扶、精准施策和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

3、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确定目标任务,强化政策保障。按照“五个一批”的总要求,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各县市区也围绕精准扶贫出台了文件,细化了措施。二是坚持产业扶贫,因地制宜促发展。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穷人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产业发展新路子,改普惠政策为差异化扶持,改“给钱给物”、打卡到户为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帮扶。支持和培育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庄达945家,扶持带动贫困人口约10万人。今年还开展了光伏产业扶贫,在每个贫困村建设60千瓦的光伏,以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贫困村摘帽。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自身发展能力。2015年完成职业学历教育培训1.1万人,基本实现“培训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家”的目标,围绕农业产业化,培训实用技术37万多人次。对3430名贫困家庭子弟实行义务教育补助,帮助完成学业。市人社局已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资金达1000万元免费培训片区县400多名贫困子弟。四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针对汝城和宜章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点较多特点,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农田水利、低产田改造、饮水安全、学校、卫生院(所、室)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少数民族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

4、完善机制,不断加快脱贫步伐。一是建立联乡驻村帮户机制。2017年,省委派驻我市4个片区县驻村工作队11支,市委向4个片区县派出驻村工作队40支,各县市区也向各贫困村派出了工作队。市县两级领导都分别联系一个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一个贫困村,各单位都有一个以上的驻村帮扶任务,所有公职人员都结对帮扶一至两户贫困户。二是建立精准扶贫投入机制。2014-2015年,市县两级在不断争取中省财政大力支持的同时,大幅增加本级财政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筹措资金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为精准扶贫提供了资金保障。农村金融部门开展了金融扶贫,2015年对12.64万户贫困户进行授信评级,发放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3.45亿元。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资金整合方式,打捆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两年共整合发改、交通、水利、卫生、教育等部门项目,完成硬化通村通组公路359公里,解决了2826户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支持37个贫困村新建了卫生室。四是完善人员培训机制。首先是组织扶贫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市直驻村工作队全体人员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培训,其次全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通过增加补贴解决特殊困难家庭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支持和鼓励贫困学生参加省、市、县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强化对村官、科技骨干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脱贫技能。五是完善住房保障机制。2015年全市完成危房改造4218户、约1.25万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5.8万人纳入到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今年有望完成1.4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计划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难问题。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通过加大投入、创新方式,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呈现了新局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成就,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一)脱贫攻坚任务依然繁重,如期稳定脱贫工作压力增大

1、实现全面脱贫的时间紧。按照《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我市要在2019年提前一年完成脱贫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从时间层面看已不到4年时间,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非常紧张。

2、实现全面脱贫的任务重。截至目前,全市尚有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30.2万人,如果按任务分解要求,每年需完成脱贫人数7.6万人,平均每个月要实现0.63万人的脱贫目标。加上全市有4.48万贫困户居住在偏远高寒山区,5.85万贫困户居住在土坯房和危房内,且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脱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3、实现稳定脱贫的压力大。从目前扶贫、脱贫和返贫的趋势看,部分贫困户在脱贫后因灾、因病等因素返贫仍然不少,脱贫人群中,短期内还会出现新的贫困人口,贫困人口的素质与技能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扶贫工作越往后减贫的难度越大、成本越高、见效越慢。

4、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难度大。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饮水、农田水利、交通、教育、卫生、通讯、住房等基础设施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危旧土坯房改造和易地搬迁任务重,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保障等都还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大兴瑶族村610户农户、1938人、22个村民小组,目前还有一半以上不通公路,有9个组还没有完成农网改造,还有500多户居住在危旧土坯房、占85%以上,饮水保障也是由各家各户自行引接山泉水,800多人生活在通讯网络盲区。据村民反映像大兴这样的村在汝城还有不少。

(二)规划项目难以落地,政策资金保障与脱贫需求有差距

1、“十二五”片区规划项目仍有部分没有落地。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罗霄山片区扶贫实施规划,十二五期间郴州市规划项目635个,总投资1177亿元。截止目前,仍有74个项目未落地开工,其中有18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13亿元未能进入行业规划,在调研中甚至获悉有的项目已经或将被取消。

2、部分帮扶政策没有覆盖全部贫困人口。国家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项目是帮助贫困户改善居住条件的关键,但这个政策也还没有惠及到全部贫困人口。如汝城县文明瑶族乡的大兴瑶族村土坯房的500多户村民,只有137户纳入了建档立卡范围,10户申请了易地安置,其他均为土坯房改造对象,但目前只有15户实施了改造,大部分没有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政策。据反映,宜章县也还有近5000栋土坯房需要改造。

3、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不一致。省里确定的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165元/月,而现在的扶贫标准为每人238元/月,两者存在73元的差距。如2015年,全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约9.3万人,占贫困人口的31%,其中已纳入低保的有6万人,但对纳入低保中的“零劳动能力户”来说,他们的收入仍没有达到脱贫标准,还有3.3万人没有纳入低保,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急需国家和省里兜底政策的保障。

4、医疗救助标准较低。目前全市贫困人口中,患慢性病的约4.9万人,参加新农合的约4.8万人。依据政策规定,全市因大病一年要自负1至2万元的有0.9万人、2至3万元的有0.4万人、3万元以上的有0.33万人,这批贫困人口要想脱贫,急需在医疗救助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5、生态补偿标准过低。罗霄山片区扶贫县地处全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绝大多数贫困户都属于常年居住林区的纯林农,目前4个片区县已有林地面积844万亩,但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助的只有323万亩,且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到户仍维持在18元/亩的标准,根本不足以维持林农的基本生活和脱贫需求。

6、扶贫小额信贷受限。目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借贷人员的年龄作出了部分限制,即对60岁以上人员的评级授信不予认可,使大批年龄偏大的贫困人员无法获得贷款支持,导致金融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效大打折扣。如安仁县永乐江镇大石村有193户贫困户,按人头计算可落实贷款约600万元,实际只落实了56万元,直接导致村里已种的250亩黄桃都缺乏后续资金支持。

(三)精准识别工作有差距,推进“两个确保”难度加大

1、原有建档立卡政策对贫困人群范围作了限定。明确规定了只能将贫困户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这就导致一些五保户、残疾人、重病人、智障人、低保户等没有进入建档立卡的笼子,现在也不能完全享受扶贫帮困的政策。如安仁县现有2.6万名低保户,能享受扶贫兜底政策的只占低保人数的1.5%左右。

2、对已建档立卡户的帮扶有一定政策条件限制。目前省里对片区县危房改造资金是有限额的,导致部分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能及时享受这个政策,同时也有的贫困户因为自己无力承担改危资金而放弃危房改造,另外就是大批居住在危旧土坯房的贫困户,因为没有进入建档立卡范围仍没有被列入省改危计划。

3、部分没有列入建档立卡范围的群众有意见。由于建档立卡初期,各地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完全一致,造成在前期确定贫困户和贫困对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和致贫因素,导致一些隐形贫困户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其心理不平衡,甚至产生负面情绪和上访,对扶贫工作的推进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因地制宜施策不够,贫困农户内生动力不足

1、扶贫资源投放重点不够突出。在具体的帮扶过程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平衡,领导干部联系点与一般干部联系点、派驻工作队与没有派驻工作队的村相比,资金投入差距过大。各行业和各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不能有效整合,不同程度影响了扶贫工作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耗时过长。有的扶贫工程在论证、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程序过于繁杂,在预决算和检查验收等多个环节,部门工作不够协调,时间跨度过大,影响了工程进度。

3、贫困户内生动力和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大多数贫困户都居住在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山区,其文化素质偏低,思想观念更新慢,加之因灾因病致贫和返贫等因素,影响了部分贫困户自身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另外,因为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扶贫攻坚工作,使部分群众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

(五)《条例》宣传贯彻不到位,基层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宣传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力度不够。在宣传贯彻《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盲区和薄弱环节,多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的内容知之甚少,对如何利用《条例》推动工作、促进扶贫,思路不广、办法不多。

2、基层扶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大多数贫困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能力不足,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方面发挥作用不够。市县乡三级扶贫机构力量不足,片区县乡镇都没有指定扶贫专职人员,大部分乡镇是明确党委办秘书或民政专干负责扶贫工作,难以保证扶贫工作实际需要。

3、联系单位工作方式有待转变。部分联系驻点单位帮扶工作仍停留在送慰问金及衣物等方面,对如何有效帮扶群众精准脱贫思路不广、调研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三、几点建议

为全面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区域整体脱贫,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现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扶贫《条例》和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用。紧紧围绕提出的“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总要求,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工作措施,不断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

二是依法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以实际行动解决“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三是选好配强支村“两委”班子,选派好驻村工作队员。要及时安排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大学生到贫困村任职,保障好村干部待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扶贫工作《决议》和省扶贫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认真贯彻《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让《决议》和《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依照《决议》和《条例》有效解决扶贫攻坚的各类问题和困难。

(二)进一步落实扶贫规划,确保规划内项目资金落地实施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扶贫《规划》项目全面落地。抢抓国家扶贫攻坚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省将我市已进入扶贫专项《规划》的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为下一步有效推进扶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继续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加快实施贫困村水、电、路、气、房、环境治理“六到农家”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工作,有效解决特困人员社保兜底,医疗救助,生活保障等实际困难。

三是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帮扶力度。加快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才缺乏、产业发展难、脱贫难度大的问题。

四是加大土坯房和危房改造力度。综合利用国家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避险搬迁、危房改造等政策,加快推进危旧土坯房和危房改造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住房不安全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确保贫困群众如期稳定脱贫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利用各部门和行业优势,支持和促进贫困村找出路、建项目、筹资金,鼓励贫困群众学技术、强能力,从根本上克服“等靠要”思想,实现扶贫工作变“输血”为“造血”帮扶。

二是坚持静态帮扶与动态退出相结合。进一步摸清识别对象底数,对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应重新登记纳入,对已稳定脱贫的对象要及时启动贫困退出机制,确保所有贫困户能得到有效帮扶。

三是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坚持一手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改善贫困地区整体生产生活条件,一手抓对贫困人口的具体帮扶工作,根据不同原因和不同类型,分别采取措施分类帮扶,切实处理好扶贫工作点面均衡发展问题。

四是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四个覆盖”,即: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全面改薄”项目支持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覆盖。加强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通过“两后生”“人人有技能”“雨露计划”等培训,提高贫困人员的生产技能和外出务工能力。

(四)进一步增强部门合力,坚持产业扶贫不动摇

一是切实增强部门合力。针对资源分散、体制分割、管理分治、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等情况,有效解决部门之间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资源资金投放重点不突出、帮扶工作不协调、解决问题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产业扶贫。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农业加工企业、现代农业庄园、小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职业农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贫困农户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是创新帮扶方式。通过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把贫困对象的帮扶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扶贫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四是加大生态帮扶力度。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据实增加生态林补偿面积,提高生态林补助标准,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林下经济,帮助林农就业,促进林农转型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考评标准

一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充实市县两级扶贫力量,明确片区县乡(镇)扶贫专职人员,配齐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全面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扶贫工作机制。根据扶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和“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扶贫攻坚工作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评估。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扶贫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脱贫工作进行客观公正考核验收,避免层层压减扶贫与脱贫时间,造成“数字脱贫”和“临时脱贫”,防止贫困村人为“被摘帽”、贫困户“被脱贫”。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增加财政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建立贫困村、户资料和扶贫资金数据库,增强扶贫资金预决算和项目建设投入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7关于产业扶贫调研报告2】

根据黄岩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组织调研组,于6月上旬至中旬,对我区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有关乡镇,察看了高山移民集中居住点、扶贫示范村和农业基地等,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和意见建议。根据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将我区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扶贫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西部生态农业,强化结对帮扶机制,先后组织实施“康庄工程”、“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强基惠民村村帮”工作和“消除4600”行动,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消除4600”(4600指人均年收入不到4600元)任务完成。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派驻82名干部担任扶贫重点村“第一书记”,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低收入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区乡村户四级管理网络,通过调查核实、建档立卡、落实措施、督促检查等途径,做到帮扶责任到人,不落一户。目前,已消除“4600”贫困户。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把交通、村办公楼、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扶贫基础性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十二五”期间实现扶贫搬迁4584户16431人,建成移民小区78个;完成道路修建153条,硬化240公里,新建改建村办公楼113座,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道路通行率、有线电视、通讯光缆入村率均达100%。

(三)低收农户增收渠道不断拓宽。通过扶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西部生态旅游、鼓励低收入农户外出务农、建立来料加工点、搭建培训就业帮扶、结对帮扶、金融扶贫等平台,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近年来,“五乡一镇”农民人均收入从2002年的1542元提高到2015年的9078元,年增幅达12.97%。

(四)扶贫工作措施多样力度加大。不断提高区级扶贫专项资金金额,2017年区级预算安排3000万元用于扶贫;开展“强基惠民村村帮”工作,累计落实帮扶资金达3897万元;实施金融扶贫帮扶工作,组建扶贫重点村资金互助组织,2015年筹集股金1315万元,惠及农户308户。

二、当前我区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调研发现,我区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扶贫目标不够明确。扶贫工作缺少规划,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不够明确。解决哪些问题,达到哪些目标,有多少贫困对象能通过帮扶走出贫困不够明晰。扶贫资金和政策的效益还没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

(二)扶贫成效稳定性不够。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较低,“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遭受自然灾害或各类事故、重大疾病等返贫情况时有出现,致使扶贫变成反复扶贫。贫困户普遍无一技之长,发展产业没有技术支撑,相当一部分人是靠打临工、卖劳力谋生,收入来源渠道不稳定。

(三)动态管理有待加强。黄岩西部山区的贫困人口基数大,其动态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被调查的贫困人数较多,部分脱贫户担心再得不到扶持而隐瞒真实收入,导致调查数据不准确。各乡各村人手不足,经费缺乏,每年开展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工作难度较大。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确保扶贫对象和扶贫措施精准性的工作机制不够有效有力。

(四)有关部门资源缺乏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还未形成,各方资源没有得到较好凝聚。由于贫困对象的认定标准和覆盖范围不同,扶贫、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数据不能互通,扶贫项目和资金较为分散。涉农项目资金没有得到有效捆绑,不能集中用于贫困片区的统一开发。

(五)政策落地不够到位。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受益面不高。如:因病致贫对象可以在享受农医保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慈善救助;残疾人还可享受残联救助;水库移民还可享受移民政策补助等。但目前,对这一系列扶贫政策缺乏统一宣传,或是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那些不会反映、也不知道哪里反映的困难群体,难以全面享受政策。

三、关于促进我区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扶贫工作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任务,我区西部乡镇共有152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和57个市级扶贫重点村,扶贫任务十分繁重。针对目前我区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摸清贫困底数,从对象上保证扶贫的精准性。一是精准识别贫困户。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的要求,通过规范扶贫对象审定程序,确定低收入农户,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二是数据共享。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切实推进扶贫系统低收入农户数据库与民政低保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明确职责,简化程序,实现高效便捷一站式服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消除4600”成果。一是建立跟踪监测长效机制。加强对“4600”对象的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其贫困状况、收入变化以及发展进程,建立常态化的进退机制,发现一户、建档一户、当年消除一户。二是建立分类帮扶长效机制。结合“强基惠民村村帮”活动和第一书记、农村指导员派驻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制度,形成精准对接机制,确保“4600”对象不反复。三是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进一步降低低保申请门槛,并逐年提高低保标准,不断缩小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差距。四是提高农村医疗保险标准。目前,因病因残致贫的情况较为普遍,“一人得病,全家返贫”。而农医保最高报销额度只有10万元,难以满足部分群体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五是谋划条件性贫困户的异地搬迁工作。合理编制异地搬迁规划,明确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致力解决搬迁用地、资金和特困户问题,努力使困难群众实现同步搬迁。

(三)创新“造血”举措,从根源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一是加大产业造血力度。立足当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文特色,发展特色产业造血,实施扶贫重点村“一村一品”计划。二是推广合作扶贫造血。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多种形式吸纳低收入农户参股入社,鼓励低收入农户以承包土地、集体资产股份等形式参与合作开发经营。三是加大金融造血力度。简化低收入农户信贷手续,扩大信贷贴息对象,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四是加强教育造血力度。将抓培训与建队伍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学校平台作用,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打造一支农村创业队伍;健全学前教育,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五是创新扶贫方式。运用互联网、电商等新的营销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发动社会力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扶贫工作。扶贫工作要发动社会力量,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来推动。一是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在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土地流转、“上市”融资、基地建设上给予重点倾斜。二是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模式,最广泛地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五)强化考核制度,有效提高扶贫政策的执行力。一是明确目标。各乡镇要将辖区内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扶贫帮助,明确年内扶贫的目标任务,把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二是强化考核。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工作列入区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强化督查。积极推行平时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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