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推荐的2017煤矿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希望大家会喜欢!
【2017煤矿职业卫生培训计划1】
为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我省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结合我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自10月下旬起开展全省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分4期对煤矿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员、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部门)的负责人员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煤矿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1名,具体为煤矿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矿级领导;各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1名;职业卫生专职管理和工作人员。各监察分局每期安排1人参加培训并负责辖区煤矿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熟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和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掌握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及高温热害等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了解我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基本情况、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估和职业卫生监察工作,提高职业危害防治和现场组织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等五项部门规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粉尘、噪声、高温热害、有毒气体等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估和监察工作;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及高温热害防治基础知识;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7年10月21日-10月25日;
培训地点:青岛兴安大酒店(青岛市如东路1号);
第二期:2017年10月27日-10月31日
培训地点:青岛兴安大酒店(青岛市如东路1号);
第三期:2017年11月3日-11月7日;
培训地点: 青岛兴安大酒店(青岛市如东路1号);
第四期:2017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培训地点:济南中安宾馆(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37号)。
每期第一天为报到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请学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二张。曾参加过培训的,请携带原《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2.请各监察分局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培训计划,及时落实监察分局及辖区煤矿企业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并将每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按附件2表式汇总后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山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2017煤矿职业卫生培训计划2】
为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决定举办4期煤矿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456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监察分局负责职业卫生监察人员;各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面临的形势和对策,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辨识,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技术,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5月30日-6月3日
培训地点:青岛兴安大酒店,青岛市如东路1号;
第二期: 6月17日-6月21日
培训地点:青岛兴安大酒店,青岛市如东路1号;
第三期: 7月15日-7月19日
培训地点: 济南中安大酒店,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37号;
第四期: 7月22日-7月26日
培训地点:济南中安大酒店,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37号;
每期第一天为报到时间。
四、其他事项
1. 请学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2. 请各分局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培训计划,及时落实辖区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每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按附件2表式汇总后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山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