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的小伙伴每天早上要跟随父母下地,十岁以内的象征性的干活,春种时坐在红柳编制的磨上面当做配重被毛驴拖着把刚刚播种完的耕地磨平,十岁以上会有一些稍具技术性的活,比如牵驴、跟在母亲身后在田埂两边撒小麦种子等。 秋收时先要下草湖打草,父亲将青草用钐镰整齐的割下后小朋友必须及时用铁丝制作的耙子把属于自己家草搂在一起铺平晾晒,大概一周左右时间所有晒干捆好的青草已经码成一垛垛城堡了,紧接着小麦到了最佳收获季节,十岁以下小孩子的捡掉在地里的麦穗,十岁以上的最起码也要拿把镰刀以不割伤自己为前提的参与割麦子。 从割到捆~拉到场上~摊场~打场~扬场~装袋......一整年的收成全在父亲一铲一扬间慢慢的堆积在眼前。
《何以为家》读后感(二):心安是归处我比较喜欢乡土文学,尤其是近现代城乡文化在不断的冲击和融合,一些作家们挖掘丢失在时光边缘的乡土情怀,他们对乡土贴切的描写和反思,有种厚重感,这都很容易引起共鸣,让人动情。
《何以为家》这本书不仅仅拘泥于乡土,北方,南方,城市,乡村,多方面多层次的写了不同地方的乡村,及过去到现在的变化。
全书分为四辑。我更喜欢前两辑。第一辑写了西域草原,戈壁,从“支边年代”到现今的变化。作者在西域那片土地上上生活了二十多年,笔下的巴里坤,淳朴的民风,勤劳的人们,翠色欲流的草原……娓娓道来,有亲情,有怀旧,有成长,朴实无华但处处真情流露。
第二辑,写了下马崖派出所的官兵们。一批又一批官兵们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思民之所想、急民之所忧、解民之所困。“派出所的官兵们做的都是小事,但是小事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质,一个集体的凝聚力,小事做的久了,就成了伟大的事情,让人敬仰。”的确,小事更能暖民心。那已经成为了派出所官兵们的一种“传承”。
……
“故乡还在,灵魂可栖。从原来的村庄艰难地走向城市,在城市里游离于人群中孤独地找不到灵魂的归属,又再次一步步向曾经丢失的家园回归,曾经的乡愁都成了一份过时的深刻的追忆。”
这是序言中的一句话,我当时在想,或许每一代人的乡愁都有其自身的特质,有种年代感的划分,就像我伯爷爷他是1949年左右到台湾了,后来只回过一次大陆,那是余光中笔下的乡愁,浓郁。而爸爸妈妈们的乡情,就是他们脚下赖以生存的土地。而今,对我这二十多岁的人来说,乡愁,感觉有些单薄了,乡土情结似乎没那么根深蒂固,似乎天南地北,都不陌生。
我曾说,这是我背井离乡的第六年,想家。唔,想。但肯定没到乡愁的程度。
其实,对家的概念,每个人应该也不一样,游子,诗人,老人,小孩。
“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这是一种以国为家的英雄气概。
在我小时候,我总觉得有爸爸妈妈的地方就是家,渐渐的我长大了,我开始觉得家是一个舒适的地方。再后来工作的这些年,家是一种自在的归属感吧。
这是我在昆山的第五个年头,租着房子,还搬过两三次家,一开始,我也觉得这只是我的容身之所,只是一个房客。而当我慢慢融入下来,从最开始的一个行李箱,到添置厨具,书,花草……慢慢就堆积了我的归属感。
“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这是白居易的一句诗。
生命中我们有欢喜,有悲伤,经历了浮华和沧桑,春月秋风,便会认识到,有归属,便会心安。心安了,静了,才能听见自己的心声。
远方是条路,心安是归处。无论身在何处,愿你我都能找到归属感。
《何以为家》读后感(三):带着乡愁的诗人这是一本乡村散文集,透着浓浓的乡愁、忧伤和诗意的散文集。作者航月,原名杭月华,诗人、作家、资深媒体人。出生于新疆哈密,后在南方成长和生活,这本书记录了她从乡村到城市、从北方到南方的个人成长经历。
作者文笔功力深厚,前半部分对自己和家人、村庄的描述中最常见的一个词就是“灵魂”,个人的灵魂、村庄的灵魂、城市的灵魂,作者一直在强调。整本书的气氛和内容让我想起了《鸿雁》这首歌的凄凉和哀婉。作者的诗人出身导致这本书里也透着诗意和浪漫。第一次阅读这种类型的书,还行。作者不只是抒发感情,同时以她的视角对中国城乡、南北差异、漂泊异乡、留守儿童等社会现象进行了描述和思考,引起读者共鸣。
《何以为家》读后感(四):【书评人俱乐部】故乡,那是灵魂栖息的地方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灵魂的村庄,是《诗经》里的河之洲,是杜甫诗里的茅屋,是陶渊明诗里的田园,是孟浩然的《过故人庄》里的田家,是余光中诗里的乡愁。当然也是《何以为家》里的巴里坤,每个人心目中的故乡。
作者说,每个村子都把最初原味的记忆让祖先们一代代交接给子孙。今天,当我们处在商业化的都市回归村庄之时,那些村子有多少还是我们曾经熟悉的样子?我想很多人对此深表认同,离家数载,重回故乡,发现一切变了样,村庄高楼平地起,旧貌换新颜,所有一切物非人非。不禁让我想起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想,就算故乡如何千变万化,故乡还是故乡,即使没有余光中那般的乡愁,也是我们魂牵梦萦的地方。
然而,那些逐渐被商业吞没了灵魂的村庄将在我们身后陨落,陨落的是原来的味道、颜色、历史、文化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正因如此,才焕发作者挽留的欲望,通过文字把记忆深处的故乡挖掘出来,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这是作者对故乡深沉的爱,也是对远去故乡的一种祭奠。
这本书的作者航月生于北方,成长和生活在南方,原名杭月华,是诗人、作家和资深媒体人。对于城市、村庄的亲身经历和感受,颇具张力和暖色情怀。她把离开家乡后在城市的路途中,重识的故乡、游历的村庄、相遇相知的他乡人整理成这本纪实的乡村散文集《何以为家》。在书中,她带我们重回乡村,重觅内心久远的味道、颜色、历史,以及村庄厚重的乡土文化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她历经从乡村到城市、从北方到南方的人生变化,从而将个中片段、感悟、领略,凝结为诗歌、散文、纪实文学。书中每一辑都配有一首诗,总共有四辑,分别是我回望中的草原,从边防哨卡生出的温柔,割不断的南方与北方,诗意在乡村泥土里生长。内容涉及巴里坤的历史,风土人情和乡土文化等。读者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爱意与思念。
故乡总归是落叶归根的地方。无论身在何处,依然怀念故乡的一草一木和独有的味道。它流淌在血液里,镌刻在脑海里,埋藏在灵魂深处。每个人对故乡的爱是真诚的,它源自内心,所以才能感动自己又触动他人。不管是南方的家还是北方的根,不管是南边的城还是北边的村,用心感受,都是美丽的风景。要问何以为家,四海皆为家,唯有故乡,才是灵魂栖息的地方。
《何以为家》读后感(五):故乡,我永远的故乡最初想看这本《何以为家》是因为特别喜欢它的书名,何以为家,以何为家,家为何处。翻开书本,看看简介,它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灵魂的村庄,是《诗经》里的河之洲,是杜甫诗里的茅屋,是陶渊明诗里的田园,是孟浩然的《过故人庄》里的田家,是余光中诗里的乡愁。作者航月生于北方,成长和生活在南方,对于城市、村庄的亲身经历和感受,颇具张力和暖色情怀。她把离开家乡后在城市的路途中,重识的故乡、游历的村庄、相遇相知的他乡人整理成这本纪实的乡村散文集《何以为家》。在书中,她带我们重回乡村,重觅内心久远的味道、颜色、历史,以及村庄厚重的乡土文化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我很赞同这段介绍,这本书就是带领着我们重回故乡,重回农村,感受乡土气息,不忘本不忘根。
乡村是人口稀少、比较隔绝、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人们生活基本相似,而与社会其他部分,特别是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相对于城市的繁华与喧嚣,乡村是寂寞与单调的。文化在城市里根深叶茂,精彩纷呈,丰富多样。代表休闲娱乐一脉的茶楼、迪吧、酒吧等充盈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制造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不夜城景观,繁华与喧嚣与之俱来;电影城、戏剧院、书店、健身房等高雅的文化消费场所,给城市带来尊贵与典雅。丰富的文化大餐,让都市各色人等各得其所,自得其乐。然而,那些散落于山野的村落,由于人居分散,文化显得相当低落。这不是文化的过错,是文化在乡村的走失。而在这本书中,我能感觉到作者想要找回遗落的乡村和记忆里的乡村。
谈谈我自己,我也是个从故乡迁移到城市的人儿。但与作者不同的是,我的故乡不能完全算是乡村,应该算是城乡结合部的地区,因为它没有农田,没有老黄牛,没有稻草人,也没有长地高高的稻穗。可是,就算时间过了那么久,就算我已远离故乡十余年,我依然记得故乡傍晚带着青草味的潮湿空气,依然记得夏日外公接我放学的嬉笑场景。太多的美好,封存在记忆的铁盒里,那是我永远的故乡,我永远的爱。我喜欢书中的乡村,更爱自己的故乡,听着作者的诉说,就仿佛让我也回到了十年前的家。无论城市如何变迁,无论过了多久,我都会很热爱我的故乡,爱那一片曾养育我的土地。
《何以为家》读后感(六):我的村庄,我灵魂归属的地方乡村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上是最小的基层单位,从古至今,乡村都在文人的字里行间被赋予浓重的悲情色彩。
这种悲情色彩是情感上对乡村悲观的色彩,是生活在乡村和城市的人们从内到外体验了人生的那种悲情。
乡村还是农村的代名词,只要你告诉人们来自中国的哪个县城、哪个乡村,农民的身份就成了你一个巨大的烙印和商标,它会贴在你的脸上、手上、笑容里以及身体的每个部位。然后农民身份将区分开你与他人的阶层属性,进而限定你走向城市空间的距离。
我最初记住的乡村叫“大河草湖”,这个“大河”是因为乡名叫大河乡,所以门前的河和草原也叫大河和大河的草湖。大河人管门前的草原叫草湖,因为大河将草原从中间一分为二,有湖、有草的地方叫草湖。草湖是我最早记住的村庄的名字,之后,在我成长的时间里,所有关于村庄、家乡的概念里都有“草湖”这两个字,更多的两个字是“大河”:大河古城、大河煤矿、大河兽医站、大河水库,大河的干渠、大河的下涝坝、大河的男人、大河的女人、大河的娃娃、大河的丫头、大河的媳妇、大河的驴。这些关于大河的文字在我很小的年纪里被另一个词??“村子”代替,大河的人们从不说乡村,都以“我们村子”来代表这里。
大河人说草湖、村子的表情是有底气的、豪迈的、自信的那种,是祖祖辈辈在同一个地方有血脉、有根基、有传承的那种气场。
但村子和草湖对于我而言,还是新的。大河所有的农田、草原、戈壁、盐碱地、房子对我都是新的。村子对于一个从南方流动到大河的人来说,这种新就证明你不是本地人,不是盲流就是外地支边的。
面对老的村子,面对有模有样的老房子、老巴里坤人,支边的父母就是村子里的新户,是村子暖色气流里的庄稼地。
草湖在一年四季的变化中更换着颜色,四季的颜色:青绿、草绿、金黄、纯白。每年如此,年年如此。季节分明,年年四色,从不更改。如此,我眼里的乡村,除去固有的农村烙印外,更多的是暖色的气流。这些暖色的气流,在我25年的青春岁月里一直温暖着我关于农村的回忆和记忆。
父母从江苏鱼米之乡支援新疆建设到新疆东部哈密巴里坤县这个有草湖的大河乡村,他们从南方的绿色水田来到尘土飞扬、大雪压顶的大河。他们把我的命放在了这个叫大河的草湖,把我来到人间的第一声啼哭给了这个草湖,把我的名字给了这个草湖。
从此,我童年对南方和北方乡村最多的记忆是暖色气流里涌动的色彩,这些南方和北方乡村里混合而成的五颜六色的湖水、红色的瓦房、绿色的稻田、黄色的冬梅、青色的油菜、白色的雪以及广阔的戈壁、草原、天山山脉和一年四季里草原上的马、牛、羊的色彩,让我很小就对色彩有了更多的喜爱。
就像梵高的油画,我更喜欢他黄色基调里的麦田和描绘秋收的农人在麦田收割时的颜色,金黄的颜色刺穿我的眼睛,也刺穿我的心脏。
我的村子就在大得无边的草原上,大得无边的戈壁上,大得看不到天边云彩的蓝天下。像走在朝圣之路,我一步一叩首地用25年的青春靠近她、依恋她、爱她,并陪她走过她的沧桑。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安放自己灵魂的村子,这个村子是《诗经》里的河之洲,是杜甫诗里的茅屋,是陶渊明诗里的田园,是孟浩然的《过故人庄》里的田家,是余光中诗里的乡愁。
每个村子都把最初原味的记忆让祖先们一代代交接给子孙。今天,当我们处在商业化的都市回归村庄之时,那些村子有多少还是我们曾经熟悉的样子?
那些逐渐被商业吞没了灵魂的村庄将在我们身后陨落,陨落的是原来的味道、颜色、历史、文化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
我生在草原,我的生命元素里有大河的草湖和大河的村子。
我大河的村子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我小时候的枣红马在父亲去世的10多年里,一直为我们家做苦力,直到它成为一匹老马,无法拉车驾辕,悄然地老死在空阔的草原上,让我们找不到它死亡的痕迹。枣红马的缰绳一直挂在我们家粮食仓的墙壁上,我们看不看它,它都一直挂在那里,像文物也像断片。枣红马的魂在我们家的院子里,在所有它可以踩踏的空地上,在我们家的庄稼地里,在戈壁的梭梭柴里。
父亲31岁就把生命丢弃在了草原,把枣红马留给了我们。他躺在戈壁滩上,听枣红马的声音从村口一直传到戈壁深处。
我从草原出发,带着大河草原上全部的善良、勤勉、朴实,带着青草味走进城市。我身后的村子仍然淹没在草原里,像我离开时的那样,只是牛粪的数量比那时更多,野菜比那时更多。而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只剩下许多老年人守着暮年的岁月在草原上张望。
离乡的我带不走父亲的坟,也带不走枣红马的缰绳,更带不走村子里暖色的气流和向日葵一样的太阳。我带走的仅仅是我在草原的村子里得到的全部恩惠,它让我在城市里生活了20多个年头,仍然还是一个纯粹的草原女子,一个历经岁月仍然安静如初、心地善良的草原女子。
故乡还在,灵魂可栖。从原来的村庄艰难地走向城市,在城市里游离于人群中孤独地找不到灵魂的归属,又再次一步步向曾经丢失的家园回归,曾经的乡愁都成了一份过时的深刻的追忆。
我把离开草原后在城市的路途中,用回望写下的关于我的草原和村庄,以及我旅行游历中写下的中国南方和北方村庄的文字整理成一本纪实的乡村散文集《何以为家》,我希望,我带给你的是我生活过的乡村,是你眼里不一样的乡村。这些乡村从我的草原出发,偶尔寻觅、偶尔发现、偶尔阅读。她们有着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色彩、不同的生命感悟。
谨将我生活过的草原里的大河,以及我的眼睛看到的、灵魂阅读过的中国乡村呈现在这里。那也许是你生命中曾经的河、山川、草原、田野、庄稼、食物、足迹;也许仅仅是一个名字、一幅久远的画,那画已经模糊。
摘自:航月/著《何以为家》
《何以为家》读后感(七):《何以为家》序:住在灵魂的村庄乡村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上是最小的基层单位,从古至今,乡村都在文人的字里行间被赋予浓重的悲情色彩。
这种悲情色彩是情感上对乡村悲观的色彩,是生活在乡村和城市的人们从内到外体验了人生的那种悲情。
乡村还是农村的代名词,只要你告诉人们来自中国的哪个县城、哪个乡村,农民的身份就成了你一个巨大的烙印和商标,它会贴在你的脸上、手上、笑容里以及身体的每个部位。然后农民身份将区分开你与他人的阶层属性,进而限定你走向城市空间的距离。
我最初记住的乡村叫“大河草湖”,这个“大河”是因为乡名叫大河乡,所以门前的河和草原也叫大河和大河的草湖。大河人管门前的草原叫草湖,因为大河将草原从中间一分为二,有湖、有草的地方叫草湖。草湖是我最早记住的村庄的名字,之后,在我成长的时间里,所有关于村庄、家乡的概念里都有“草湖”这两个字,更多的两个字是“大河”:大河古城、大河煤矿、大河兽医站、大河水库,大河的干渠、大河的下涝坝、大河的男人、大河的女人、大河的娃娃、大河的丫头、大河的媳妇、大河的驴。这些关于大河的文字在我很小的年纪里被另一个词??“村子”代替,大河的人们从不说乡村,都以“我们村子”来代表这里。
大河人说草湖、村子的表情是有底气的、豪迈的、自信的那种,是祖祖辈辈在同一个地方有血脉、有根基、有传承的那种气场。
但村子和草湖对于我而言,还是新的。大河所有的农田、草原、戈壁、盐碱地、房子对我都是新的。村子对于一个从南方流动到大河的人来说,这种新就证明你不是本地人,不是盲流就是外地支边的。
面对老的村子,面对有模有样的老房子、老巴里坤人,支边的父母就是村子里的新户,是村子暖色气流里的庄稼地。
草湖在一年四季的变化中更换着颜色,四季的颜色:青绿、草绿、金黄、纯白。每年如此,年年如此。季节分明,年年四色,从不更改。如此,我眼里的乡村,除去固有的农村烙印外,更多的是暖色的气流。这些暖色的气流,在我25年的青春岁月里一直温暖着我关于农村的回忆和记忆。
父母从江苏鱼米之乡支援新疆建设到新疆东部哈密巴里坤县这个有草湖的大河乡村,他们从南方的绿色水田来到尘土飞扬、大雪压顶的大河。他们把我的命放在了这个叫大河的草湖,把我来到人间的第一声啼哭给了这个草湖,把我的名字给了这个草湖。
从此,我童年对南方和北方乡村最多的记忆是暖色气流里涌动的色彩,这些南方和北方乡村里混合而成的五颜六色的湖水、红色的瓦房、绿色的稻田、黄色的冬梅、青色的油菜、白色的雪以及广阔的戈壁、草原、天山山脉和一年四季里草原上的马、牛、羊的色彩,让我很小就对色彩有了更多的喜爱。
就像梵高的油画,我更喜欢他黄色基调里的麦田和描绘秋收的农人在麦田收割时的颜色,金黄的颜色刺穿我的眼睛,也刺穿我的心脏。
我的村子就在大得无边的草原上,大得无边的戈壁上,大得看不到天边云彩的蓝天下。像走在朝圣之路,我一步一叩首地用25年的青春靠近她、依恋她、爱她,并陪她走过她的沧桑。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安放自己灵魂的村子,这个村子是《诗经》里的河之洲,是杜甫诗里的茅屋,是陶渊明诗里的田园,是孟浩然的《过故人庄》里的田家,是余光中诗里的乡愁。
每个村子都把最初原味的记忆让祖先们一代代交接给子孙。今天,当我们处在商业化的都市回归村庄之时,那些村子有多少还是我们曾经熟悉的样子?
那些逐渐被商业吞没了灵魂的村庄将在我们身后陨落,陨落的是原来的味道、颜色、历史、文化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
我生在草原,我的生命元素里有大河的草湖和大河的村子。
我大河的村子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我小时候的枣红马在父亲去世的10多年里,一直为我们家做苦力,直到它成为一匹老马,无法拉车驾辕,悄然地老死在空阔的草原上,让我们找不到它死亡的痕迹。枣红马的缰绳一直挂在我们家粮食仓的墙壁上,我们看不看它,它都一直挂在那里,像文物也像断片。枣红马的魂在我们家的院子里,在所有它可以踩踏的空地上,在我们家的庄稼地里,在戈壁的梭梭柴里。
父亲31岁就把生命丢弃在了草原,把枣红马留给了我们。他躺在戈壁滩上,听枣红马的声音从村口一直传到戈壁深处。
我从草原出发,带着大河草原上全部的善良、勤勉、朴实,带着青草味走进城市。我身后的村子仍然淹没在草原里,像我离开时的那样,只是牛粪的数量比那时更多,野菜比那时更多。而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只剩下许多老年人守着暮年的岁月在草原上张望。
离乡的我带不走父亲的坟,也带不走枣红马的缰绳,更带不走村子里暖色的气流和向日葵一样的太阳。我带走的仅仅是我在草原的村子里得到的全部恩惠,它让我在城市里生活了20多个年头,仍然还是一个纯粹的草原女子,一个历经岁月仍然安静如初、心地善良的草原女子。
故乡还在,灵魂可栖。从原来的村庄艰难地走向城市,在城市里游离于人群中孤独地找不到灵魂的归属,又再次一步步向曾经丢失的家园回归,曾经的乡愁都成了一份过时的深刻的追忆。
我把离开草原后在城市的路途中,用回望写下的关于我的草原和村庄,以及我旅行游历中写下的中国南方和北方村庄的文字整理成一本纪实的乡村散文集《何以为家》,我希望,我带给你的是我生活过的乡村,是你眼里不一样的乡村。这些乡村从我的草原出发,偶尔寻觅、偶尔发现、偶尔阅读。她们有着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色彩、不同的生命感悟。
谨将我生活过的草原里的大河,以及我的眼睛看到的、灵魂阅读过的中国乡村呈现在这里。那也许是你生命中曾经的河、山川、草原、田野、庄稼、食物、足迹;也许仅仅是一个名字、一幅久远的画,那画已经模糊。
《何以为家》读后感(八):梦中的巴里坤,梦中的故乡...天下之大,何以为家?
一个大大的问号,时刻拷问着流连在乡村与城市间的人们。
他们带着与生俱来的深深乡村烙印,在广阔的世界中摸爬滚打,寻找生存的意义。有人走了却回来了,有人走了终也不回头,从此再无留恋。是什么让人们离开,又是什么让人们归来?是什么让手中的石头变为黄金?又是什么让手中的宝石化为石头?什么值得追忆?什么善于遗忘?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答案。
梦中的巴里坤,水是生命的源泉,山是生命的高度,草原是万物主宰,人便是那造物主。风从各个方向吹来,越过人们的头顶;拂过清凉的草原;推赶着成群的牛羊;剥落着成熟的谷麦……对于多愁善感的航月,遥远的巴里坤和大河在她的记忆中始终闪耀着如童话般的斑斓色彩,虽然曾决绝离开,可那里埋藏着母亲的青春和父亲的魂;那里留有写给白家爷的诗和浸满汗水的苦涩青稞饼。外面的广阔世界始终如一块吸力巨大的磁石,让年轻的她目无其它。可当回望故乡时才最终发觉:天堂原原本本却在这里,从未改变。
中性的文笔模糊了文字的性别,再大的风浪也折不断雄鹰的翅膀,再大的引力也牵绊不了一颗归家的心。乡愁犹如一段萦绕不绝的旋律,在那充满阳光和紫荆花的繁华快活都市里,听不到;可每当夜晚降临、失落来袭,那便是耳里的最强音;乡愁犹如一道紧锁的门,人儿们如倦鸟归巢,却遗忘了钥匙,屋里落满灰尘的柜子那点点红色,浸染着一双双焦急的眼睛;乡愁犹如那父亲的二胡和古木老家什,旧了无用,却占据着心里最大的空间;乡愁犹如那毛毡房里传来的奶香,四处飘散,呼唤呼唤……
离开了,却不忘家乡,口中念叨着,说话音量升高着,都是对巴里坤乡情的留恋。拉条子和酸汤饺子在温暖满足着曾经被喂养于这里的孩子们的胃的同时,也让外乡人对这里充满了幻想与憧憬。人类的迁徙始终无法脱离围城的怪圈:里面的人儿想出来,外面的人儿想进去。而巴里坤的繁荣与衰落,荣耀的变迁,也随着*的来临,翻开了新的一页,一个城市有着古老的灵魂和年轻的活力,人们终将回来,繁衍生息。
《何以为家》读后感(九):遥远的回望大千世界美丽多彩,每个人的眼睛里看到的、心里能装下的那些美好都只是它很小的一部分。在走过千山万水后,总有那么一处地方,它静卧在灵魂深处,最美最真,让人牵挂不舍,成为生命旅程里最浓情的凝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故乡、对老家的思念与回望也越来越频繁起来,大概是自己生长于农村的缘故,所以看到这本散文集《何以为家》时倍感亲切,我毫不犹豫地想占为已有。捧读这本带着紫荆花温柔芬芳的《何以为家》,那份温暖轻轻地敲打着被尘埃覆盖的心灵。作者的那些人生经历,那些走过的岁月印痕,让我们不由地去想起那些遗忘但怀念着的时光,去寻找昨日或梦中的乡村、家园、还有那里拥有着真善美的人们。
虽是纪实散文,但是作者的文笔飘逸轻灵,含蓄而不乏生活的真实,有草原大写意,也有村庄的细碎,极具诗歌的意境和小说的骨感。
这本书中,每一个字都是千万次的回眸,发自血液,没有矫饰和伪装。我们可以了解到巴里坤的历史,风土人情、草原上的故事、纯朴的乡情、人情冷暖、甚至是没有听说过的很多草的名字,还有手拿套马杆的木纳汉、中国民族音乐家王洛宾、女作家丁燕……
另外,读书的过程我们会跟着作家进行一种心灵的呼应。那片草原上、那片边疆里演绎着一部支边的荡气回肠的故事,父亲的身影是?不去的长镜头,从穿过草原的四条河里?水而过,31岁就守寡的母亲守着父亲飘逝的灵魂,笑看草原四季的变化。新疆第一批的建设者们,用他们的坚守、奉献青春和热血,在广袤的草原上生儿育女,建设祖的边疆,他们子孙的骨血里流淌着草原的宽广,豪爽、热情和执着。边防战士用自己的行动感化感动戈壁上的村庄??下马崖的居民,流血流汗甚至牺牲,艰险里饱含温情暖意。作者的笔墨中浸润着感动和敬意,让我们读到了,是党是官兵的温暖带给下马崖翻天覆地的变化。带领村民学汉语走上致富的道路,守边防、维护辖区治安、交警查车、解决老百姓的吃穿问题、送科技信息、技术、文化转变固守观念这些都是战士的使命。
村庄是远游他乡的人们独特的记忆,是最朴素的情怀,它长在游子灵魂的深处,经历岁月风霜的浸染愈久弥香。
??读航月散文集《何以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