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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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简称西法大,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高等政法院校。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官网:http://jwc.nwupl.edu.cn/

西北政法大学概况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和西部基层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

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时期。学校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坚持“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致力于培育拥有扎实专业功底、朴实工作作风、求实工作态度以及追求伟大人格的专门人才,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共占地1347亩,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别致,是青年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家园。

学校设有19个学院,承担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类学生的教学任务。设有30个本科专业,辐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艺术等专业大类。现有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具有留学生招收权。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700余人。近年来,学校生源充足,考生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率均在99.5%以上。

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国际交流途径,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汇集了一支博学敬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一大批教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社科名家”“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实践经验的积累,积极推行专家教授、青年教师去实务部门任职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同时,还聘有一支由著名学者、实务专家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队伍。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坚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建构起课堂教学、实验实训、科研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为全部本科生配备了导师,对学生大学四年的生活、学习、深造、就业等予以全面的指导帮助。网络课堂和课程资源中心实现了所有本科课程资源的网上共享和师生的教学互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哲学、侦查学、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学校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广大学生在课业之余拓展学习途径、陶冶高尚情操、合理规划成长目标和全面展示才华搭建起广阔的平台。持续多年并独具特色的校园论辩、法律志愿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校园文化品牌获评教育部及陕西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学术研究、文化艺术、体育休闲等类别的50多个学生社团使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更加多彩充实;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主持人大赛、校园歌手大赛、各种学生学术活动等为浓郁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增添了亮丽的色彩。

一直以来,我校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政治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各级公、检、法、司法行政及其他党、政部门,律师事务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银行、证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企事业单位。

学校以“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为育人理念,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学实践并重,坚持加强内涵建设,朝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阔步前进!

历史沿革

(一)陕北公学??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1937-1941)

1937年,为了培养抗日干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校长成仿吾,副校长罗迈(李维汉),校址定在延安东门外。

毛泽东主席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

1939年6月上旬,党中央决定将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延安工人学校四校合并,组成华北联合大学,开赴敌人后方办学。

1939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党中央为了培养更多抗战干部,决定复办陕北公学,又称后期陕公,校址在延安北门外原址。

(二)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1-1949)

1941年9月,陕北公学(后期)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

1943年,延安“鲁艺”、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并入延安大学。

1944年,行政学院并入延安大学[1]。

(三)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49-1954)

1949年,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迁到西安,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民大校部和二部迁驻高陵县通元坊;一部、三部迁驻泾阳永乐店。

(四)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4-1958)

1953年3月,为了提高西北地区政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西北局决定改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学校。

1954年,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校址由通元坊迁至西安南郊。

(五)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1958-1962)

1958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

(六)西安政治经济学院(1962-1963)

1962年,西安政法学院、陕西财贸学院合并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

(七)西北政法学院(1963-2006)

1963年8月,国务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北财经学院(陕西财经学院)的决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到“文革”前,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文革”期间,学院惨遭破坏,直至1972年撤销。

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

1979年,学校开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1980年,划归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学院形成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2000年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高校。

(八)西北政法大学(2006至今)

2006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2007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0年5月, 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院校合作联盟,即“立格联盟”。

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30家院校之一。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公安专业(侦查学、治安学两个专业)人才,采用“3+1”模式,第一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后三年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习。

9月,获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

1月,成立中国首家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同年3月,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入选首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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