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广州市属重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东风西校区坐落于广州的中心地带,番禺校区地处珠江之畔新造镇。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2016,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2016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http://jwc.gzhmu.edu.cn/
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对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提出本院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四、对全校教学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负责全校普招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升、留(降)级、休学、退学、复学和转学)及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促进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规划全校的教材建设,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及审定、出版、评选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供应、印刷和发行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各项评估和检查工作。制定课程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七、提出制订各专业实习计划的要求及审核、报批;审定教学基地建设管理条例,提出教学基地的检查、评估方案,协助各院系开展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和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交流和评优工作。组织和管理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和目标控制。组织进行教学改革的试点和试验,总结、推广、交流成功的教学改革经验。组织校级、市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和各级各类教学评优的审定和申报工作;
九、指导与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专业和课程建设;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设正处长1名、副处长2名,根据工作性质教务处设5个科(教务科、考务科、教材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和1个临床技能实验中心。
处 长:李建华
副处长:吴他凡
副处长:郑建民
历史沿革
1951年,创建广州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医士学校。
1953年,广州市第一、二、三、四医士学校合并组建广州医士学校。
1958年,广州医士学校升格为广州医学院。
1970年,广州医学院改建广州医科学校。
1972年,广州医科学校升格为(复校)广州医学院。
1973年10月29日,广州市委决定将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1979年6月10日,广州市编制委员会发出通知,同意在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医科基础上成立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
1984年9月21日,教育部批准学校内科学(呼吸)、药理学招收硕士研究生。
1985年9月4日,首批呼吸内科、药理学硕士研究生正式开学。
2001年1月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科学(呼吸系病)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2003年7月18日,教育部批准广州医学院内科学(呼吸系病)为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2003年,获准设立临床医学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4年,羊城铁路医院并入广州医学院。
2005年,广州护士学校、广州卫生学校并入广州医学院。
2006年11月21日,经广州市政府正式批准立项,广州医学院将在番禺建立新校区。
2007年4月2日,广州医学院呼吸疾病实验室被科技部正式批准纳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成为广东地方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年2月至8月,学校先后获得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资格、广东省一本招生资格和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2011年3月22日,学校临床医学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等3个学科成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后又批准学校护理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12年12月12~13日,教育部高评委专家组对广州医学院更名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2013年4月23日,广州医学院通过教育部验收,教育部发文,正式批准广州医学院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这是继广州大学后第二所戴上“大学”头衔的市属高校。5月,广州医科大学金域检验学院成立。广州医科大学首次与企业合作共建二级学院,成为广东省教育改革四个试点学院之一。
自起,广州医科大学本科专业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