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千年古城益阳,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希望对你有帮助。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http://jwc.hncu.net/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拟定教学工作规划,推进各项教学改革与建设。
二、负责建立和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并督促有关制度的执行,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和措施。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参与制定各二级学院教学发展规划,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估工作,参与招生计划的制定。组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各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文件的拟定,组织和实施全校的各类教学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的申报工作,加强教学改革成果的转化。
四、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和落实奖励;组织全校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负责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和空间课程、微课、网络视频课等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和建设。
五、组织和协调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审定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负责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组织编排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负责日常教学调度,负责全校教学用房的管理及安排使用。协助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协同二级学院落实师资配备。
六、负责教材工作。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审核教材编写计划,组织各级各类教材立项、奖励等的申报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
七、负责有关考试、学科竞赛的工作。组织国家及省级考试、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协助组织各二级学院专业课程考试和各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负责“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组织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试题库建设与管理。组织大学生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八、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成绩管理、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处理各种学籍异动。负责发放各种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和相应信息化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负责校企合作工作,制定实习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各类教学相关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协助制定实验室、实训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协助实验室、实训室检查、评估、验收与评优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的教学信息的收集和研究,组织教学评优和经验交流。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其他职能部门需协助做好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处内日常联络组织工作,教务处主办的各类会议筹备工作。
2.校发文件的制签、办理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办理好处发文件的制定、办理和下发工作;
3.对外联络与接待来访交流工作;
4.参与临时工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文印室;
5.教务处资产账、卡、物、机管理,处内行政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6.负责教务处资料室资料的订购、收集与管理等工作;
7.负责有关工作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报表;指导全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研究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沿动态,针对教学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拟定教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推 荐)、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组织教学改革工作的实施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撰写教学研究总结和论文;
2.负责组织拟定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
3.拟定专业发展和建设规划,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与建设计划,组织新设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组织专业评估工作;组织特色、综合改革试点等各类专业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
4.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原则,组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印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建设、检查工作,协助相关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6.制定课程建设规划,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工作,组织各级各类优秀课程的申报、建设和验收;
7.负责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和空间课程、微课、网络视频课等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建设,协助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组织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规划与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教研相关教学奖励基金的申报、评审工作;
10.参与筹备教学工作会议,撰写教学工作会议报告;
11.负责编印《教学工作会议纪要》和《教学工作年报》;负责组稿、审稿和编辑出版《教学研究与管理》内部刊物;
12.了解校内外教育改革和教学工作动态,必要时形成内部参考材料,上报学校领导,为学校宏观发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运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各教学环节(含理论、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执行和督查工作,参与教学运行管理手段改革;协调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环节(含理论、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的运行管理。负责各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落实、执行、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评价,编排学期课程表;
3.与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机构联系和沟通,协调组织和调配好全校师资、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计划落实;
4.组织、协调全校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各类实习的答辩工作,负责年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汇编。
5.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资料的开发、审核工作,组织好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
6.负责办理教师临时调、停课,节假日、全校重大活动的停课、补课安排,以及突发事故及教学事故的处理;
7.组织、协调与实施各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
8.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存档保存工作;
9.负责新进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和培养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工作;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0.组织全校教师各级各类教学比(竞)赛、多媒体软件教学比赛等教学相关比(竞)赛活动;
11.负责全校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12.负责编印《教学工作简报》和编制《湖南城市学院学年校历》;
13.做好与教学运行管理有关资料、文件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14.负责学生考研的组织、管理和奖励;
15.负责全校教研室的设置和评估工作,协助学院搞好教研室建设;
16.负责校外专家来校教学相关学术交流的接待、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教授、博士等主题讲座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7.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提出教学运行相关检查、考核和评比(含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年度教学检查、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教师教学比(竞)赛等)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并与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18.教务处网站建设与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建设与开发;
19.负责制定年度实习经费、实验材料经费分配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执行。协助制定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发展规划、设置和调整方案。
2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2.负责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校内常态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组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发布等。
4.负责开展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考试的巡考工作;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率评价;编撰发布《湖南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简报》。
5.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工作;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管理,编印《湖南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简报》。
6.负责及时报告教学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教学信息收集、汇总、反馈工作,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7.参与人事处组织的拟新进教师试讲工作,并客观公正提出评价意见。
8.负责《湖南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和各项工作的运行记录、各种教学质量数据的收集、归档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及教学单位做好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学校教学质量、教学工作各种类型评估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各职能部门需协助做好的其他工作。
五、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考试
1.负责全校所有课程考试试卷的制卷、分发、装袋和保密工作;
2.安排、协调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所有专业公共课考试;
3.负责全校补考、重修课程安排和考试;负责组织毕业生返校补考等工作;
4.负责全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测试(A)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等组考和管理工作,并及时下发学生成绩到各学院;
5.负责专业英语四、八级考试的组考和管理工作,并及时下发学生成绩到外国语学院;
6.做好与对口升本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衔接工作,组织好学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和上报工作;
7.负责及时将各级、各类组考工作具体安排交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和处领导,以便组织巡考工作;
8.及时收集考场考试情况信息,协同处领导及时处理各类考试事件或事故。负责对考试违纪和舞弊学生的预处理和上报工作;
9.协助制定全校课程成绩评定办法。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和毕业生返校补考等成绩登录、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指导学院保存和保管学生正常考试试卷,负责保存和保管学生补考、重修考试试卷。
10.学校普通话测试站的建设、普通话测试员管理和普通话测试组织工作;
(二)学籍管理
11.负责考试试卷组织、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试题库建设工作;
12.负责学生转校、转专业工作;
13.负责全校新生编班,全日制学生学年注册、毕业生注册以及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4.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审核、制作、发放和上网等工作。负责审核发放学生肄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15.负责办理全校全日制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
16.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籍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
17.负责考试档案、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教材管理与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有关文件,组织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协助处长进行教材建设工作;
2.组织和协助各学院进行教材的计划征订、调剂、自编教材的编印工作;
3.负责教材验收、教材帐目的结算工作;
4.开展教材适应性调查工作;
5.根据各学院教材计划,与校招标办一道做好教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6.管理书库,及时发放各类教材;
7.负责(学生)教材结算工作;
8.负责教材立项、奖励工作;
9.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及统计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湖南城市学院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千年古城益阳,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
学校的前身为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当时的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城市学院,是全国内陆第一所以“城市”命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2013年5月,学校城乡规划专业高标准通过了住建部专业评估。2013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568亩,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8.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各类图书藏书176万册,电子图书3380千兆。设有16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农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5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65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7人,其中专任教师91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34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763人,教师中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3人,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10人,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58人。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4个,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6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7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近年来,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
学校立足行业,面向基层,强化实践,突出城市主题,产学研用结合,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高等应用型人才,被誉为“城建人才的摇篮”,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学校连续13年毕业生年度就业率达到95%以上,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5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工作,科研水平快速提升。学校现有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应用基础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6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9项(其中二等奖4项),省部级课题近250项;规划建筑设计成果获省部以上奖励63项,是湖南省规划设计领域获奖等级最高、奖项最多的单位,在城乡规划、生态规划、建筑设计、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湖南省先进水平。《湖南城市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和“湖南省十佳优秀理论资助期刊”,由于办刊特色明显,2015年已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文批准更名为《城市学刊》。
学校充分利用学科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由我校主持制定的《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编制的“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获国际招标第一名。牵头成立了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积极研究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学校现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公司、土木工程检测中心、黑茶研发公司等校办企业,其中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5项甲级设计资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过亿元。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常年聘请语言外教和专业外教来校执教,2007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先后与韩国、英国、美国、新西兰、加纳、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高校进行了学术交流和学生交换,被马来西亚大使馆授予“马来西亚高等教育年度优质合作院校”荣誉称号。2013年起,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的人数逐年增加,学生海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我校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是湖南省二本院校中的第一所孔子学院。
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先后获得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等荣誉和奖励,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新的历史阶段,学校将始终坚持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和学科建设,努力提升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地方性、高水平大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