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zjnu.edu.cn/ http:http://yzw.zjnu.edu.cn/,希望对你有帮助。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zjnu.edu.cn/ http: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二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三年。
三、招生名额
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约800多名,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600名,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14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复试及录取时,将根据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0352社会工作硕士,0451教育硕士,0452体育硕士,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0551翻译硕士,0852工程硕士,0951农业推广硕士,1251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1351艺术硕士。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和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MPA根据培养方向在不同学院招生)
5.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
3.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进行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请各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初复试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和方向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也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7.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8.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9.考生学历信息,应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信息相一致。
10.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须在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
(四)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1月4日?5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013年12月25日-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在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一般需注意报考点公布的有关通知或公告。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等3~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历史学基础(分值3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等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业务课分值150分(业务课中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非洲教育概论、非洲史为300分)。各考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方向)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6.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和奖学金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的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培养费及评优评奖机会,能够提供外出访学等学习深造机会。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研招信息网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的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yzw.zjnu.edu.cnE-mail:yzb@zjnu.cn
历史沿革
1956年,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在杭州西子湖畔诞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浙江省第一所没有任何学校做基础、依靠白手起家建立起来的高等院校。1958年6月,浙江省省委、省人委决定,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校名待定)。后决定定名为“金华师范学院”,并迁往浙江中部城市金华办学。省里选定金华北郊高村以南、骆家塘村以北(包括骆家塘村)、金华第二中学以东的言台山、茅栗山的黄土地为院址(即浙师大现校址);并且以金华专员公署为主组成了金华师范学院筹建工程处,迅速办理了征地手续,制订了工程规划,由省直接投资拨款,金华师范学院第一期工程在1958年底破土动工。
1959年10月底,浙江省省委、省人委正式下文,决定把学校定名为“杭州师范学院”。学校虽然定名为了“杭州师范学院”,但派去参加筹建工程处工作的人员并没有撤回,1959年学院还不时派师生前往金华参加建校义务劳动,甚至还投资5万元购置了校具。直至1960年3月13日,杭州师范学院在金华筹建工程处的5位同志才撤回学校。1960年4月,建德师范专科学校迁入在金华新建成的第一期工程校舍(1959年12月竣工),并于当年7月改办成金华师范学院。1962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杭州师范学院、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三校合并,改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3年,著名国学家、书法家、浙江博物馆馆长张宗祥为学校书写了校牌。
20世纪60年代中期“文革”爆发前夕,浙江师范学院开始步入了动荡和不安。1965年5月下旬的一天,浙江省省委第一书记江华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冰约见学院副书记王元珍、副院长林尧和办公室主任纪梦秋,口头传达了省委关于学院搬迁金华北郊农村现校址的决定,理由是战备疏散。消息传出,全院师生哗然。学校领导多次开会研究的同时,先后赴金考察。6月8日,校党委综合实地考察和群众意见,向省教育厅和省委宣传部就迁校问题打了《报告》,实事求是地说明:“全院一次搬到金华有很大困难,主要是教学用房不敷使用,生活用房也很悬殊(金华校舍总共才23487平方米),如果一次搬去,不但学生无法上课,很多教师也无宿舍可住。”8月上旬,省委作出新的具体决定:体育系、外语系并入杭州大学;教研部留在杭州改为省教育厅教研部(后重建成现在的浙江教育学院);中文、数学、物理三系随校搬往金华。
迁校工作很快展开,从7月下旬到8月底止,只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迅速完成了900多吨的图书、仪器、校具等物资的包装、运输、拆卸、安装等任务,做到安全无损。与此同时,还完成了金华校舍的教学用房、生活用房的初步修缮和安排布置工作,保证了学校在9月上旬如期开学。南迁金华后,浙江师范学院缩小到3个系3个专业,学生从1084人锐减到730余人,教职员工从536人锐减到321人,校舍面积锐减到2.4万平方米。学校还不及1958年升格杭师院时的规模。
1965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师范学院迁至金华后学校如何定位时指出:“学校迁金后试办为半工(农)半读性质的师范学院,其任务是既培养第一代半工(农)半读中等学校师资,又培养全日制中学师资。”8月21日,搬迁任务还没有全部完成,学校就向省委宣传部(并报书记处)呈送了《关于我校改为半工(农)半读后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并对半工(农)半读的具体做法作了说明。
在金华地、县、区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学校一边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计划,一边着手解决劳动基地问题,最后投资100万元,在蒋堂杨梅垅平水殿建起了浙江师范学院农场。不久,中文系一年级师生就到农场半农半读,寒假还在农场办起了浙师院农业技术学校(半农半读)作为附中,招生50名。同时组织66届学生到附近几个县的农业中学实习。不久,“文革”开始,农场土地移交给部队,农业附中也于1967年底随校农场撤销而停办。
1970年7月27日,浙江省下发《关于调整大专院校的决定》,关于浙江师范学院只有一句话:“浙江师范学院的人员、设备,由省统一调配给金华、丽水、台州三地区。”令浙江师范学院一分为三,分别以此为基础建立师专(未经教育部批准)。直到1974年6月4日,国务院科教组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重建浙江师范学院的通知》,并通知已分散至金华、丽水、台州三地的原有教职工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返校工作,停办四年之久的浙江师范学院又得到了恢复和延续。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2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将浙江师范学院改为浙江师范大学的批复》。
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被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学校完成了博士点的验收。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浙江师范大学 。2013年,学校完成了博士点的验收。2013年获批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将于9月起招生。
7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浙江海洋学院萧山校区办学体制的复函》,浙江海洋学院萧山校区中的35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给浙江师范大学,设立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主要用于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及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建设、发展。萧山校区从9月份开始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招生。
2015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