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吉林大学在珠江三角洲设立的战略窗口。2002年1月13日吉林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签订《珠海市人民政府吉林大学合作建设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书》。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占地5000亩,现由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符号计算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共同组成了科学研究和从学士、硕士到博士人才培养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正方教务系统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正方教务系统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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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宏观组织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实践教学整体规划与制度建设
1. 负责协助制定实践教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实践教学建设整体规划与宏观管理。
2. 负责制定与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负责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二、实习教学
1. 负责协同各教学单位组织落实实习教学任务,监督检查实习教学质量。
2. 负责全校实习教学经费的预算、下拨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检查实习基地运行情况,评审、验收新建实习基地。
三、实验教学
1. 负责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组织协调实验教学运行并进行质量监控。
2. 负责本科实验室及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划与建设。
四、毕业论文(设计)
1. 负责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监控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
2. 负责组织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总结推广优秀毕业(设计)成果,编辑印制《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五、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
1. 负责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验收工作。
2. 负责组织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及各类学科竞赛。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