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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城市学院招生网站-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分数线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专业】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站-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我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院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相关科目按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考察,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按外语、数学、综合的顺序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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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厚基础、宽

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根据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 辅修专业设置,由主修专业所在系(部)申报,教务处负责审定。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由该专业所在系(部)提出,教务处审定后,向

全校公布。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一般以该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为主,其中应包括辅修专业必要的综合性训练的实践环节。

第四条 二、三年级学生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一个与主修专业

不同的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第五条

第六条 辅修专业的学生申报资格由该专业所在系根据实际设定。 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公布下学期可供辅修的专业及辅修课程。学生【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教务处官网】

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填写《辅修专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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