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菏泽学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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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系统菏泽学院(二)
菏师专校字[2003]78号 - 菏泽学院教务处
菏泽学院文件 菏院政字[2009]22号 签发人:郁章玉
菏泽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着力构建我校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有利于大学生活跃创新思维、锻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 “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
第二条 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 (STUDENTS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TRAINING PROGRAM),简称“SRITP”。是以基金项目的形式,重点资助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实训中心、图书馆、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以及其他的教学科研资源所开展的创新实践活动。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SRITP基金项目的具体组织,包括SRITP基金项目的评审、检查、结题、评优、总结表彰及项目经费的审
核与管理等有关事宜。
第四条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SRITP基金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 SRITP基金资助的项目范围:
1.教师(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或科技人员把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不同领域中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的研究课题,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细化为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
2.校内、外各种科技竞赛的主要项目,如电子类竞赛、机械类竞赛、建模类竞赛、动漫设计竞赛等;
3.实验教学中的创新性实验项目;
4.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应用价值的项目。
第六条 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和坚强毅力的在校学生。
2.在同等条件下,凡公开发表过研究论文、艺术作品者,以及在校内、外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较高奖励的学生。
第七条 立项原则:
1.可行性原则。应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充分考虑学生学习阶段的知识结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知识的综合应
用。项目选题应充分考虑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的教学科研资源、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以及学校其他教学资源,在一定时间、经费允许范围内能够完成。
2.创新性原则。以各学科的研究热点,国内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和社会热点等内容作为选题主要方向, 让学生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科学素养。
3.实用性原则。帮助学生以适应市场经济为背景,引导学生带着社会的需求信息,主动提出问题、获取知识、参加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第八条 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组织项目申报。
2.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可以自行组建,也可由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报名择优组建。每个项目组人数一般为3?5人。同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组。
3.确定指导教师。学生拟题的项目由所在教学单位确定指导教师;教师命题的项目,原则上由命题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
4.填写《菏泽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交所在系。
5.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学生资格、指导教师资格等进行审查,并按学校下达的项目数推荐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菏泽学院】
第三章 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第十条 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批准后予以立项。教务处、申请人所在系、申请人三方共同签订《菏泽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被资助的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并在资助对象离校前完成,项目成果署名单位为菏泽学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对已获得SRITP基金资助的项目,尚未完成者。【教务管理系统菏泽学院】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一经立项,学生即可进入项目组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菏泽学院SRITP基金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名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