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一)
武汉东湖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2011.wdu.edu.cn/
武汉东湖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二)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务系统
文华学院教务系统:http://www.hustwenhua.net/jgsz/jwc/
学院国标代码:13262
湖北招生代码:1237
2003年5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校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邮政编码: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联系电话:(027)87539078、87599727
武汉东湖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三)
2014.8武汉东湖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武汉东湖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武东院教字〔2013〕18号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特设立课外学分。
第二条 课外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研究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学校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课外学分的分类与计分办法
第三条 课外学分分为教科研类、文体活动类、技能训练类和社会实践等四大类。(一)教科研类:包括参加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完成并结题;获得国家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参加编写教材、著作;开展或听取学术讲座,达到规定要求;设计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进行科研专题调查、撰写科研报告等达到规定要求等;
(二)文体活动类:包括参加文体活动、演出、比赛获奖或达到规定要求;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经批阅合格;公开发表文学、新闻、评论、美术、音乐、书画、摄影作品等。
(三)技能训练类:包括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科目等级考试,达到一定水平;获得行业(国家政府部门认可)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取得辅修证书或学位证书;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会(协会、行业等)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并获奖等。
(四)社会实践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业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参加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达到规定时间和次数;主持社团活动或校、院级其他大型活动等。
各个项目的选修细则与计分办法(见附表1)。
第四条 有排名顺序的集体项目排名前五位按照排名前后依次乘以调节系数100%、80%、60%、40%、20%,排名第六及以后酌情计算学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第五条 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或同一项目申请课外学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认定和计算学分。
三、课外学分的管理
第六条 课外学分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课外学分的审核证明等工作。
第七条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