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一)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www.whcvc.edu.cn/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二)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gcp.edu.cn/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第三批专科A类的高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主页网址是:http://www.gcp.edu.cn/ ,对于2015年的高考考生来说,我们可以提前去了解下各高校的校园环境,学校风采,招生计划等,为以后的高考志愿填报做好充分的准备,下面是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招生网,然后进行了解该学校的最新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招生网网址是:http://zs.gcp.edu.cn/.希望以上信息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三)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分数线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还须有省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
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并已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百分之六十+文化成绩×百分之四
十)×2],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报考我院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 第十六条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在接到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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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系统(四)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排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特色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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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五)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来我院考察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来我院考察
6月24日上午,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一行8人在党委书记李海燕的带领下来我院考察,刘乐星副书记接待了到访来宾。
刘乐星副书记首先代表学院向到访来宾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随后,刘乐星副书记以《现代数字化校园建设与管理》为题详细从数字化校园建设形式与问题、CRP设计思考、CRP系统与应用和CRP应用难点几个方面介绍了我院CRP系统的应用情况,并现场进行了演示。
李海燕书记等嘉宾对我院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双方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能有进一步的合作。
宾主双方还就教育教学管理的其他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学院办公室曾国平主任参加了接待活动。
办公室 徐波
2015年6月26日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www.whc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