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教育局:www.tjwq.gov.cn/jyj/
1、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会议定有关事项的督办;负责指导全系统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总校长、国办中小学校长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委目标责任制的管理;负责局党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党章和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职责;负责局党委涉外、对台工作。
2、办公室(武装部)
负责局长办公会、局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提案、保密、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物资供应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系统拥军优属和兵役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人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卫生工作;负责区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支教工作;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系统信访稳定和专项工作。
3、人事科
负责全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拟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师资的招聘和调配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负责指导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系统教师、教育干部队伍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协助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4、计划财务基建审计科
负责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投资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情况;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全系统基本建设;负责计划、协调、监督、检查教职工住房建设;负责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场地、布局调整和优化;负责规划、协调、推动信息技术装备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负责全系统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校长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各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负责组织兼职审计人员培训,开展理论研究和专项调研工作;负责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收费工作。
5、德育科
负责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劳动教育、法制教育、环保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团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全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
6、普通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托幼园所、小学、中学、职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的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工作;负责拟订小学、中学和职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7、体育卫生科
负责拟订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负责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工作。
8、成人教育科
负责拟订全区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对成人教育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成人学校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证书培训等工作;协调、组织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审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9、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管理和完善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依法治教、治校;负责对具有全局性的教育重大问题进行调查与研究,提出对策,起草重要文件、稿件;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负责依法实施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10、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代区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实施督导;代表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教育事项。
11、工会(妇委会)
负责全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负责全系统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全系统基层工会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城区直属单位妇委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城区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