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班额问题全面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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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大班额问题全面解读

1.什么是“大班额”?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区涌入,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学校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城区学校班级人数剧增,超出国家规定班级额定人数的班,被称之为“大班额”。

国家和省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超过规定班额即为“大班额”,超过66人即为超“大班额”。“大班额”问题在全国各省区市普遍存在。

2.“大班额”有什么危害?

“大班额”问题的存在,一是影响着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存在着安全隐患,不利于教师授课和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也影响教育教学效果;二是“大班额”问题主要存在于城镇普通中小学中,造成了城镇基础教育资源紧张,出现了“入学难”问题,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推进,影响了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度。

3.我省提出解决“大班额”问题的工作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2015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教育厅调研全省中小学“大班额”情况,省教育厅立即着手对全省“大班额”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6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政府政策研究室、教育厅牵头,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省“大班额”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向省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教育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研究解决“大班额”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同志多次指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多次亲自带领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意见,经主要领导同意,于9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了至2017年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9月20日,省政府召开解决“大班额”问题电视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部署。

4.我省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政策措施是什么,如何落实?

为了确保2017年底前解决“大班额”问题,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里面。有三大方面。

一是要求各市、县政府对学校建设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同步调整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强调要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对已建成居住区,明确建设投资责任主体,完成教育设施配套,该项工作纳入省派驻各市、县的规划督察员的重要督察内容。严格落实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未按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教育主管部门未收到“钥匙”的居住区项目,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要求各地创新学校办学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多渠道办学有效补充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创新推出“人”“地”“钱”保障措施,要求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用2年时间,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有编即补。新建中小学及时确定编制,挖潜的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新设中小学机构编制需要。最大的创新是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根据解决“大班额”问题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专户编制不计入中小学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单独管理。推行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走教,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和“三支一扶”支教,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要求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镇新建中小学土地指标,由省、市、县三级统筹解决。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挖潜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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