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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省部分学生赴省外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经协商确定,2018年秋季浙江师范大学附中(浙江金华二中)继续面向我省招收高一新生。现将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及范围

面向全省招收具有青海户籍,品学兼优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详见招生简章)。

二、录取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录取办法。拟选报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金华二中)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按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名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要达到青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分数线。

(二)招生时间及程序。招生学校派员于7月20日?8月10日左右来我省录取学生,由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对录取学生进行拟录取前的资格初审。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备案登记工作暂行规定》(青招委〔2017〕60号)要求,录取学生入学当年需在学生户籍所在地考区招办进行资格复审和备案登记工作,由招生学校根据考区招办的时间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做好资格复审及备案登记,凡不符合青招委〔2017〕60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及未办理资格复审及备案登记手续的学生均不能在青海参加高考。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州教育部门及时通知所辖县(区)和学校,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二)浙江师范大学附中(金华二中)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进行系统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要认真做好录取学生跨省学籍转移、学业水平考试、生活管理、学生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三)录取学生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要如实向资格审核部门提供有关本人及家长的证明文件,凡不符合青招委〔2017〕60号规定条件的考生,不允许到省外就读高中,不得办理赴省外就读备案登记手续。任何以弄虚作假手段进行备案登记的,或通过在省内空挂学籍、在省外实际就读高中的,一经查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取消在青海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和普通高校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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