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生自助管理中心:http://210.26.230.50:8088/
职责:
(一)承担全区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外国政府贷款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经辽宁省援助新疆第八师分指挥部同意,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援建办、财政局设立“辽疆石榴籽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在促进民族团结中做出贡献品学兼优的八师石河子市各中小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激励和引导更多学生感恩伟大祖国、筑牢辽疆民族团结一家亲、积极投身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让各民族人民心连心、手拉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奖励对象:具有八师石河子市户籍、在八师石河子市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就读未毕业的小学、初中、高中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不包含内初、内高班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元,共设置3年。
申请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对中华文化高度认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与宗教团体和非法宗教活动,不穿戴宗教服饰;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并在其中做出突出贡献。
各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进行评定。教育局负责申报学生的审核确定并汇总报援疆办。援建办对最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材料进行终审并备案。
每年由辽宁省援助新疆八师分指挥部主办,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和八师石河子市援建办协助举办“辽疆石榴籽奖学金”发放仪式。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辽疆石榴籽奖学金”相关政策,营造“感党恩、跟党走、心向党”的舆论氛围,同时组织获得资助的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并撰写受助心得、感恩一封信等活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回馈社会,提升活动效果。
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务必严格按程序办理,如发现不合规现象,将取消该学校次年发放资格。申请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限800字以内)、申请者事迹照片和风采照各1张于2018年1月5日前报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