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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事项

1、负责厅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管理,承担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及有关需要厅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2、负责机关公文管理,承担机关收文登记、运转、交办和发文的审核。

3、负责机要、保密管理,承担机要收文的登记运转、机要发文的审核工作。

4、负责机关政务值守管理,承担机关24小时值班的安排和管理。

5、负责机关档案建设与管理,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档案建设与管理。

6、负责机关新闻宣传管理和舆情监控。

7、负责信息简报和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

8、负责机关政务督办管理,承担建议、提案的交办、督办和审核工作。

9、协调处理应急事务。
10、负责其他交办工作。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联系电话:0931-8721167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能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甘肃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围绕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根据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开展教育政策与发展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开展教育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组织开展学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应用等研究与指导,为基层学校发展服务;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改实验,总结推广教改经验,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从事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与研修培训,建立教科研共同体,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评价、质量监测以及考试改革与命题研究等指导和服务;开展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和服务;制定全省教育科学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管理、成果鉴定以及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借鉴和汲取国内外教育发展的有益经验,为甘肃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编辑出版《教育革新》期刊;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

2、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中职生”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

3、制定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计划、管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自学考试学籍管理,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4、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他专业证书考试,承担省上交办的有关选拔性考试。

5、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6、组织部分类别考试的命题和各科考试的试卷印制工作。

7、负责教育考试、招生的研究、宣传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考试信息服务。

8、对市(州)、县(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9、负责国家开设、并由教育部门承担的各类考试的考风考纪管理,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

10、承办省上交办的有关其他工作。

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全省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套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各类学校实验用房、建筑设施及有关仪器设备规范。

3、负责组织教学仪器设备、电教器材、音体美劳器材等物资的供应和生产。

4、负责制定实验教师和实验室人员的配备标准,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开展实验教学效果和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实验教学、仪器开发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研究工作。

7、负责全省教学仪器质量的监督、检测和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货物和服务项目部门集中采购,也可接受省教育系统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货物和服务项目部门集中采购(此项工作已于2012年6月停止)。

9、承办教育厅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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