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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55-2058502
地址:长治市城区紫金西街景上书苑小区内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师函[2018]21号文件要求,现将长治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8年4月16日??4月30日,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2、现场确认:2018年5月7日??5月9日,5月10日为长治学院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

3、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陆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陆的责任自负。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表”。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9、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请详细阅读申请须知,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申请入口。如因选错入口造成申请人无法认定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

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2058512

长治学院:学生处

联系电话:2178414 15364751688

注意:长治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确认点为长治学院

长治学院往届生选择确认点为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

(2)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咨询电话:

城区教育局人事股:15340855268

郊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0355-3528857

长治县教育科技局行政审批股:0355-8095100

襄垣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3834306660

屯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0355-7521702

平顺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0355-7711014

黎城县教育科技局行政审批股:18735513458

壶关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13503558365

长子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3935536600

武乡县教育科技局行政审批股:15635546619

沁县教育科技局教师工作股:13835567499

沁源县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管理股:0355-7833230

潞城市教育局人事股:0355-6941172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正反面打印)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就读学校(院)院系提供鉴定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鉴定意见。

(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师范生申请材料。

①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②符合师范生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在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4位)。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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