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zypx.tzrcpx.com/tzjxjy
泰州市人才培训中心主办,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地址:海陵南路321号 邮编225300
咨询电话:0523-86896182、86896183
一、申报范围
1、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人员,可对照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2、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而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市职称办《关于同意试行泰州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批复》(泰职办[2012]6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泰州市职称网〈zc.jstzhrss.gov.cn〉)。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报送2003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泰政水[2003]92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学历、资历等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底;
2、任现期内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3、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4、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二)、企业人员非个人原因至今尚未初定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单位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后,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申报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可从泰州职称网下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
2、《泰州市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级一式15份,初级一式10份(单位核实及公示情况栏盖单位公章,不能复印)。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一张。
5、学历、学位证书。如申报中级职称按申报条件第四条第一款第3项、第4项申报的,除提供大专专业证书外,还需提供原中专或高中毕业证书。
6、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
8、2011~201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