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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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和考核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证,并对认证的第一批、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证工作

1、申报对象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能力和经验,愿意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均可申请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申报条件

(1)有专门的培训场所和与所承担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教学设施;

(2)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教材或专业性培训资料;

(3)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和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专业不少于4名教师;

(4)所有专兼职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是本行业、本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5)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完善的教学培训以及管理制度。

3、申报材料

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基地资格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的理由、具备的条件、以前所承担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情况和今后拟承担何种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

(2)填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证申请表》(见附件);

(3)有关管理制度和教学培训制度等;

(4)有关证照和办学资质复印件。

4、申报程序

拟申报继续教育基地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估、认证、公布。

5、有关要求

各市人社部门、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证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做好继续教育基地认证的上报工作,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好的单位推荐上来。为了省级基地布局的合理性,各市省级基地总数不超过3个。上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上报时间为5月10日-5月13日。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证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本通知办法自行组织,同时将评估认证的市级基地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第一、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认证工作

1、考核认证对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核公布的第一批32家和评估认证的第三批16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考核认证主要内容

(1)基地建设情况: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

(2)基地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师资队伍、制度建设等情况;

(3)基地培训情况:至今培训计划制定、执行情况以及向省人社厅上报过的培训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情况,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收费情况,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情况,培训人员学时是否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登记、是否存在委托培训等情况。

3、考核认证步骤

(1)自评申报

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本着自愿认证的原则,经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主管单位对申报单位两年来落实继续教育工作的考核初步意见;

2、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考核认证内容写出自查书面报告(不超过500字);

3、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证申请表》;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年度计划等。

(2)考核认证公布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人社厅申报,经省人社厅初审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核认证,考核合格的,确认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并在网上进行公布。原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即取消其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3)考核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顺序如下:①主管单位对申报单位两年来落实继续教育工作的考核意见;②申报单位按照考核认证内容写出的自查书面报告;③《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证申请表》;④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证书;⑤基地单位机构代码证;⑥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情况;⑦各项培训管理制度;⑧认证基地以来上报省人社厅的年度培训计划和继续教育工作总结情况;⑨培训合格人员学时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登记情况;⑩今后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计划;?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收支情况报表;?其它认为应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式8份。申报日期为5月16日至5月20日,过期视为放弃认证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 锋 联系电话:029-8729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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