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珠区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平台http://czpt.haihzuedu.net/3月20日,海珠区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今年,海珠区仍然保持9项积分指标。其中,广东省居住证指标以及缴纳社保都不设上限分值,采用按月积分。同时,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最高分值从去年的100分降低至30分,与政府嘉奖指标的最高分值相同。
3月26日至4月3日期间,申请人登录“2018年海珠区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平台”(http://czpt.haizhuedu.net)申请积分入学,录入并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期间,各个受理点在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申请人需要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初审。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随迁子女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截至2018年8月31日,申请人需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有本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今年海珠区仍然保持9项积分指标,分别为:广东省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工作、缴纳社保、文化程度、计划生育、进城务工、政府嘉奖、随迁子女在该区就读情况(仅限申请初一学位)。来穗人员可按照总得分(9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参加排序。海珠区将采用“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为原则设定程序进行电脑派位。申报人要在网上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须报满5个,其中公办学校志愿最多填报3个。
在经费补助方面,海珠区向提供用于解决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入读需求学位的民办学校,按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该补助经费由民办学校于每学期初到区教育局凭学籍审核结果领取;并在收取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学生学杂费时,按上述标准直接减免相应费用,不直接向个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