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营初中学考成绩查询http://218.56.181.218:8001或http://60.208.116.163:83东营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6月24日前公布。考生可以访问以下两个地址进行网上成绩查询。地址1:http://218.56.181.218:8001;地址2: http://60.208.116.163:83。考生成绩查询需要输入本人的学籍号、准考证号和姓名(均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考生查询成绩时,可以下载PDF格式成绩单,自行保存打印。请考生务必使用IE浏览器8.0以上版本。
特此公告。
东营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场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东城继续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6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教育部门确定的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审批的招生范围,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7日。2017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的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具体请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⑴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因此,学生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完备准确的入学材料。
特别提醒您: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东城各义务教育学校生源调剂的基本原则是: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其中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入学登记使用的居住证明标注的时间排序。
东城个别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区域,在主管教育部门完成所属学校生源调剂后,如仍有符合入学条件未入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域、各学校入学班额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二)规范审核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对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房屋租赁许可证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标注的地址报名入学,需按持有人房产登记地址入学。
(三)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一是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自今年起,取消了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材料中 “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二是根据国家出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的要求,明确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另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今年不对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作出调整。今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不再对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作出统一要求,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针对这种情况,市教育局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城区学校规模和挖潜能力、学情分析、儿童身心发育等因素,决定2017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保持不变,继续执行满六周岁的规定,即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可以申请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中心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
一是东城微调了部分学校招生服务区。市海河小学、市实验中学和晨阳学校共享招生区域(辽河小区、政法小区)不再交叉招生,小学全部调归市海河小学,初中全部调归市实验中学;扩大胜利四中招生服务区,胜利三中不再招收初中生,将原胜利三中招生范围整合并入胜利四中;扩大胜利八分场小学招生服务区,将该校招生区域向东扩至沂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