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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http://zk.wzer.net/wzzk/login/login.jsp 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

(一)温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

2016年温州市户籍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温州市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温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市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

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温州籍人员,其子女在我市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市升学考试。

二、报名及录取规定

(一)在温州市内县外就读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升学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通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

(二)在温州市内县外就读考生,报考户籍地公办普高,须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地录取”,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地教育局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户籍地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报名时需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其选择结果不能更改。如果考生报名时未作选择,系统默认为“在就读地录取”。在县外就读考生是否享受户籍地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或县中学定向生招生资格,由户籍地教育局决定。在县外就读考生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不受户籍限制。

(三)我市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凭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报名,参加户口所在地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名时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在温州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温参加升学考试者,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在外地中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可否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决定。

(四)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者,均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五)同城待遇原则。温州市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在温州市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

(六)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被公办还是民办、普高还是职高,一经录取,其他学校就不得再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三、系统功能简介

(一)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必须修改密码,并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

(二)考生登录后认真思考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

(三)考生今后各类考试分数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功能也将通过该平台发布。

2016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中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3月1日开始。根据市教育局部署,今年全市仍统一启用网上报名系统。现将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流程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温州市内就读在籍考生根据就读学校下发的准考证号与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并即时修改密码。外市就读回温及历届考生,先点击报名系统页面“外地回温及历届生等类别考生预报名”,凭身份证号注册,再登录进行预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考生也可直接在温州教育网“中招系统”链接登录。

2.考生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联系信息、家庭信息等。在个人基本信息中特别要填写好户籍所在地、考生类别、录取类别、体育测试项目、是否兼报学前教育等。各类信息填报完整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经学校与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后不得再修改。

二、报名确认

1.市直及鹿城区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日-4日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将户口本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学校初审。学校审核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核对单,经考生(或家长)签名确认后,学校汇总造册并于3月7日至10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户籍在鹿城区、在温州市其它县(市、区)就读要求回鹿城区参加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原籍录取”,并在3月7日-10日期间,携带本人户口册和报名信息核对单,送交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确认,确认地点在市教育局(市府路490号)一楼服务大厅。该类考生在就读所在地参加各项升学考试,参加市局直属高中招生录取,不列入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范围。

在鹿城区或市局直属学校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温州市)参加高中录取的非鹿城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原籍录取”,之后携带本人户口册和报名信息核对单等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中招办审核确认。该类考生在鹿城区参加各项升学考试,参加户籍所在地高中录取,不列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范围。

3.户籍在鹿城区的往届生和在温州市外就读回鹿城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提交成功后,携带本人户口册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本人一寸照片1张或电子照片,于3月1日?4日期间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报名确认,地点在市教育局(市府路490号)1816室。在温州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温参加升学考试者,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在外地中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温州市外就读回鹿城区报考的考生参加鹿城区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须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参加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

4.在市局直属中学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并且已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注册电子学籍的温州市外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向就读学校报名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暂)住证(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清单(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该类考生若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并具有在校七、八、九年级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可以报名参加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若不具备相关条件,仍可以参加升学考试以及市直民办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录取。

家长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电话:88639616或8863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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