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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 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微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学科竞赛类)具有各学科竞赛突出特长的学生;
2.(类型2: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类型3: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自主招生

入选资格人数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土建类 约10人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 约10人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航空航天工程
信息类 约80人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 约120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生类 约140人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国际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生物科学
医药类 约5人 临床医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经管类(理) 约5人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科类(文) 约10人 法学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法学(国际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 约20人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四、学科/专业特长生选拔项目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微博]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四书”选段标点,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蒙学、经学文献背诵;《说文解字》答问。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史记》、《左传》选段标点、翻译,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出土文献知识和能力考核;《说文解字》考察。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每人至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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