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聊城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教师资格申请人4月8日至4月11日进行体检,4月12日-19日进行网上申报。
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2011-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或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全省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
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0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4月8日至4月11日,教师资格申请人到聊城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时需空腹。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2日-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下载打印相关表格。4月20日-22日,申请人到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材料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