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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文件要求,我校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职称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经学校2018年9月25日党委会研究,本着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原则,依据现有各专业教师职称情况进行申报指标分配,分配办法如下:
(一)各教学、教辅、党政部门可推荐1名正高或副高;
(二)向教师队伍职称不达标的专业倾斜,各二级学院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不到30%的专业可推荐1名正高或副高;
(三)2017年评审未通过但符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四)教辅、党政部门推荐申报的职称系列必须与工作岗位相对应;教学、实验系列必须通过教学任务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占二级学院指标;
(五)中级、初级不限指标推荐。
(六)附中按空岗数推荐。
二、评审办法
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完全按已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的《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进行,各部门在推荐申报人员时也要依据该办法评选。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需按下列顺序将申报材料整理排序(不需装订),一式两份,学校统一装订后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后提交学校评委会评审。
(一)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教师系列填写);
(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A3纸);
(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
(四)近三年培训情况;
(五)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教师资格证书;
(七)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八)公示书面报告(由推荐部门提供);
(九)论文、著作、专业报告(分教学、科研两类);
(十)获奖成果材料(分教学、科研两类);
(十一)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十二)相关资格证书(分教学、科研两类);
(十三)其他。
四、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郭莉 电 话:0474-898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