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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免听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1.重修课程上课安排

重修课程分两种方式上课,显示上课地点和时间的课程按照相应时间、地点上课;显示在课程表备注区域的课程,学生应及时联系相应任课教师或教师所在院办,咨询课程学习方式(插班或单独辅导)。

如果课程显示上课地点和时间,且与正常课程冲突;或教师安排插班方式上课,上课时间和地点与正常课程冲突,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申请免听,并及时联系相应任课教师和教师所在院办审核。

2.重修免听申请

目前所有重修免听申请及审核工作都在教务系统上直接进行,不再接受纸质申请。请相关学生按照要求操作(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时间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重修免听申请原则:只允许与校内其他课程产生时间冲突的开班和插班重修课程申请免听,单独辅导课程不允许申请免听。

根据上述要求:教师每周全部课程时间与学生全部冲突方可办理免听,任意一次课程不冲突则无法在教务系统申请。此类学生除冲突课次课堂学习任务课不参加外,其他教学活动和课堂学习必须全部参加。

根据学校要求,如下类型课程不允许申请重修免听:

(1)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含各学院培养方案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

(2)体育类课程,含各学院培养方案中体育教研部开设的全部课程。

(3)实验实践类课程,包含所有的独立设课实验、实习、实践课程。

3.重修课程学习与考核

(1)重修免听审核通过学生可免予参加重修课程的课堂授课环节,但必须完成教师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和其他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

(2)开班、插班重修考试课程考核按《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学生必须参与课堂平时考核和其中考试;单独辅导考试课程成绩项目和比例为:平时表现:期末成绩=20%:80%(或平时表现:实验内容:期末成绩=20%:10%:70%);全部考查课成绩比例按原有不变,具体项目由任课教师决定,考核次数按《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3)课程成绩录入按《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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