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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时间及阶段安排

依据渤海大学学分制培养方案,按照《渤海大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研究型实习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训练阶段,以全国研究生初试为结束标志,约为6个月;第二阶段为实习实践阶段,约为4个月。原则上学生实习实践阶段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至5月8日结束。

本期2014级研究型师范生教育实习选岗工作,推迟到2018年2月26日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间(1月8日-2月25日)为教师基本功自我强化阶段,学生需按实习大纲要求,在指导教师下开展教学能力训练,提升教育实践能力。

二、工作安排

(一)实习基地认定阶段(11月20日-12月1日已完成统计)

各学院要做好新建实习基地资质审核、实习条件评估工作;对原有基地进行复评,对于合作效果不佳或不能满足实习管理要求的基地予以撤销,并将最终确定的实习基地材料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12月12-15日)

有意担任本期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需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报名表》,经所在学院推荐后,于2017年12月14日前交教务处张进汇总,12月15日公示指导教师选聘结果,并组成实习指导教师团队。

1.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由教务处在指导教师团队中选聘。

2.自主实习指导教师由各学院在指导教师团队中选聘。

实习指导教师将按区域性集中原则进行安排。各学院应确保至少推荐2名经验丰富的教师加入实习指导教师团队。经推荐聘任后,指导教师需要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实习期间完成实习指导与检查、实习教育与管理、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相关工作。实习期间,无论实习学生岗位如何变更,原则上实习指导教师始终不变。

(三)实习基地信息发布与网选阶段(12月18-26日)

经过认定的实习基地,将逐一上传至学校实习双选平台,供学生浏览参考。网址:http://210.47.176.28/sxyp/pro/page/home.asp(网页查找路径:渤海大学官网首页-??招生就业栏??实习网)。各学院院建实习基地信息如有更新,请再此期间将新内容发至教务处张进邮箱。

此外,本学期拟在校内增设部分校内实习岗位,有用人需求的部门,于12月22日前向教务处交送《实习生需求计划》,经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各学院在学生自主申请的前提下按需推荐选派。

(四)实习供需双选阶段(12月25 -26日)

安排实习基地单位进校宣讲、面试洽谈、协议签订,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基地单位和实习学生的通知与组织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参加双选面试的同学,必须携带已经在首页加盖实习专用章的实习协议。经面试合格后,现场签约,即时生效。

(五)集中实习岗位登记阶段(12月27日-31日)

所有申请到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通过基地单位面试合格后,务必于12月27日-31日,自行登录实习双选平台选择实习单位。教务处将从平台系统中直接导出所登记的学生名单信息,统一进行集中选课和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如学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操作,将影响成绩录入。

(六)自主实习、抵顶实习的审核阶段(12月11日-1月4日)

学校允许部分学生申请自主实习或回生源地实习。各学院应以保证实习质量和促进就业为前提,认真做好自主实习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自主实习的资格条件,并在实习指导教师团队中为自主实习学生选聘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校退役复学学生、参与录课学生等可凭参军经历、录课经历等证明材料,申请抵顶实习经历。

获得研究生保送资格的学生,需按考研上线学生的实习政策执行,实习期至少两个月。

各学院审核结束后,需将自主实习、抵顶实习、生源地实习、保研实习学生信息填入《实习情况汇总表》,并于1月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金晶”邮箱。

(七)创业实习的审核阶段(由创新与创业学院另行通知)

创业实习审核管理工作由创新与创业学院负责,具体办法按创新与创业学院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八)考研成绩过线终止实习的审核阶段(3月中旬)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考研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学生,可在满足至少两个月实习周期后申请提前结束实习实践阶段,实习期不足两月的可在考研复试结束后补足。学生要按终止实习的相关要求填写材料报学院审核工作。

(九)实习成绩提交阶段(5月下旬)

本期实习于5月8日结束,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将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册等材料交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结合实习单位意见、实习作业及实习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成绩综合评定。于5月下旬进行成绩提交,并将记分册、实习指导手册、实习检查记录表、实习成绩统计表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实习报告、实习考核表交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三、工作要点及重点

(一)按学校文件要求,研究型学生的实习评定采用理论训练与实习实践双考核评价方法,两项内容考核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实习总成绩。

理论训练阶段成绩,以考研成绩作为考核评价标准。总成绩达到当年国家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为及格(65分计),达到分数线的80%为中等(75分计),达到分数线的为良好(85分计),超过分数线10%或被录取的为优秀(95分计),未达到分数线60%的为不及格(50分计)。实习实践阶段成绩评定按适用型学生实习评定办法执行。

因此,各院系应提前向参加本期实习的学生做好实习动员和相关通知工作,明确向实习学生提出实习安全及实习任务要求,并按照通知所设置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工作程序变更及调整

1.新增“不对口专业岗位”审批环节

选择到“不对口专业岗位”实习的学生,需填写《不对口专业岗位实习申请表》,并务必与实习协议一同在学院保存。

2.实习学生信息统计工作

由于研究型实习情况变化调整较多,造成学院多次填报、重复统计,增加工作负担。本期将调整《实习情况汇总表》的填报程序。自主实习、抵顶实习、保研实习、生源地实习等由学院负责审核的实习信息由学院负责填报,创业实习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填报,基地集中实习学生信息由基地指导教师在学生上岗后一周内进行统计填报,教务处汇总后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变化随时备案更新。因此如有实习变更情况,各学院一定要求学生按相关程序填报材料,审批后到教务处备案,以保证实习信息准确性。

3. 预建课堂和选课工作改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操作

为减少各学院教学干事工作任务量,本学期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根据双选平台学生选岗结果(集中实习学生名单)和学院报送的《实习情况汇总表》(自主实习和抵顶实习学生名单)统一为研究型学生预置实习课堂,进行选课等操作,因此,要求各学院务必传达学生确定岗位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实习双选平台进行选岗操作,并确保报送的《实习情况汇总表》中实习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等内容项的信息准确性。

4.实习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所调整

本期实习指导教师,采取个人报名,院系推荐,学校统一管理的方式建立指导教师团队。由教务处和各学院根据专业结构等条件分别选定,工作量确认、差旅费支出等相关工作也由相应部门分别进行确认统计。

(三)其它要点

1. 按照渤海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各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应高度重视实习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管责任,加强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在组织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工作,签署《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2.《渤海大学学生实习协议书》已印刷完毕,各学院需于12月22日前,统计好本期实习人数到教务处统一领取。本期实习协议书将进行编号打码和封页盖章操作,请至少安排两名学生领取。各学院务必在双选会之前将实习协议一式三份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参加宣讲面试时携带,学生和单位签订协议并盖章后,学院需加盖丙方公章并做协议号及信息登记。

3. 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已印制完毕,各学院可于12月22日前,按实习人数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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