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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2018年福建省新生
奖学金管理办法
校属各单位:
现将《闽南理工学院2018年福建省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南理工学院
2018年6月21日
闽南理工学院2018年福建省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福建考生报考我校,特设立福建省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A志愿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的福建生源普通文理类考生(征求志愿批次除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
二、奖学金类别、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学校在原有奖助体系外,下拨专项经费设置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分设一、二等奖和专业奖学金,具体如下:
1.一等奖学金:凡高考总成绩超过福建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含)者,理科排名前5名,文科排名前5名,可申请新生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2.二等奖学金:凡高考总成绩超过福建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含)者,理科排名前30名,文科排名前20名,可申请新生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3.专业奖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凡第一专业填报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等6个专业,专业排名前10名(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文理各5名),可申请新生奖学金人民币1万元。
三、发放原则
1.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学年,按四年平均发放。
2.有下列情形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①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
②在校期间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
③学习期间中途转学、退学的。
3.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不可转其他专业。
4.休学期间暂停发放,休学期满返校就读后继续发放。
5.以上三类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符合多项条件者,取最高奖申请。
四、评定程序
奖学金获得者经由个人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校务会批准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后受理申请,申请者填写《闽南理工学院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交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2.招生就业处审核。
3.校务会批准。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归闽南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