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中学考成绩查询系统官网登录入口:http://gzxk.eea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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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中学考成绩查询系统http://gzxk.eeafj.cn/login.shtml?method=studentLogin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须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在报名安排的时间前做好考生信息修正和增减变动处理,再进行报名工作。

一、成绩查询

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和实践考核成绩将于11月16日公布,全省成绩查询方式统一为网络查询,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eeafj.cn/,进入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毕业申请时间安排

(一)网络预申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17日至2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eeafj.cn/,进入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

(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络预申请的基础上,本人须于11月19日至23日到所属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和衔接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毕业生材料(需提交的材料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现场确认期间不再接受考生毕业预申请。

(三)有关说明。为配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做好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反查工作,我省在“自学考试毕业生预申请”系统内增设了前置学历反查功能。考生在进行网络预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填写前置学历信息(专科或本科学历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验证有效期需至2019年1月1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19年起,我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旧专业名称调整对照。本次专业名称调整依据《专业清单》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我省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专业计划暂不做调整(详见附件)。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新旧考生报考管理。自2019年1月起,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再接收新考生报考。除了报考已停止接纳新生专业的旧考生,可选择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外,其余考生均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

三、考籍管理。2019年1月1日以后,所有申请转考、免考、毕业等手续的考生,统一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除了过渡期内停考专业)。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间,2019年之前在籍考生也可以按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计划申请毕业。2021年7月1日起,我院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的毕业证书。

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衔接过渡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考生,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各项工作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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