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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经销商,三段与好丽友的故事。在他们中间,有人与好丽友仅短暂合作了几个月,也有人合作了15年,成为湖南省合作时间最长的经销商。按照他们的讲述,与好丽友的故事满是辛酸与苦楚。目前,很多事情还没能水落石出,甚至有经销商说有些东西现在还不能说,这让故事更添一份神秘。这其中真相如何,也只能先交给时间。
官司胶着
故事,从李文展开。
关注李文,是从他一篇近万字的帖子开始的。在这篇一气呵成、条理清晰的帖子中,李文诉说了自己与好丽友近五年来的“恩怨情仇”。
长沙你旺我旺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旺我旺”),这是李文公司的名称。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做生意就应该双赢,大家都能有钱赚。按照李文的说法,后期与好丽友的合作,却事与愿违。
李文的公司于2008年7月成立,开始代理过雅客糖果,到11月份时,便开始了与好丽友的合作。经双方协商,李文做起了好丽友在湖南步步高(8.550, 0.16, 1.91%)超市的铺货和销售,成为一名经销商。
一开始,就遇到了麻烦。彼时,步步高超市渠道上的一任经销商与好丽友正处于僵持阶段。按照李文的表述,在长达半年多的转场谈判中,最终是他所在的公司促成了好丽友与上任经销商的好聚好散。当然,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你旺我旺支付了上任经销商在步步高超市的所有已扣费用和异常库存费用。当时,好丽友长沙营业所(后来改做“长沙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承诺以后会核销李文垫付的费用。而后,这笔费用基本核销完毕。
在李文看来,这一小插曲过后,自己平静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2011年开始,味道就全变了。
那一年年初,湖南区域负责人一上任似乎就打算“换掉”李文。按照李文的说法,起初这位负责人在2011年5、6月份期间,邀请好丽友一部门经理到步步高超市洽谈合同,并且没有继续与自己合作的诚意,便产生合同到期后主动放弃合作的念头。
2011年7月9日,区域负责人为了继续维护与步步高超市的合作,才又重新与李文公司洽谈。而后,李文答应与好丽友继续合作。
没过多久,生意里最怵的??钱的问题来了。
李文表示,区域负责人告诉他,与步步高签订书面合同后,好丽友才能开始核销你旺我旺的相关费用。此前,李文与步步高超市合作,但一直没有合同。于是,在2011年下半年,李文才与步步高超市补签了合同,拿到合同时已接近年底。李文称自己在核销费用期间,受到“总部拨给费用有限”、“向上反映费用问题会吃不了兜着走”等拖延理由和威胁。
2012年5月18日,经长沙营业所所长同意后,李文与步步高又签订了合同。李文称,签订合同后,因为意识到区域负责人让自己知难而退,又在5月21日通知步步高超市将所签合同撤回。
5月底,李文表示自己被区域负责人叫停与步步高超市的谈判,理由是由总部直接与其谈判。而后,李文一直在等总部跟步步高的谈判结果。但2012年7月份,好丽友总部派人过来,而后不了了之。
李文称,区域负责人见总部与好丽友谈判未果,便私自叫自己签订了一份“保证书”。考虑到自己由区域负责人经手的2011年费用一直未核销完毕,李文在同意继续合作的保证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2012年12月27日,李文接到区域负责人的口头通知“做到月底”,随后又于2013年1月4日以好丽友长沙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的名义两次发函通知。
而此时,步步高超市春节的年货订单已下,李文的公司已在好丽友的账户上打入180万元的货款,仓库内也尚有70多万元的好丽友产品库存。
可是,根据李文与步步高超市所签的2012年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即12月1日前),双方未书面提出不再合作,则下一年合同继续延续。
而后,李文去了广州分公司找了相关负责人。2013年1月3日,对方口头答应继续合作。在中断近一个月的黄金期后,李文在1月25日才得以重新供货步步高,此时距离春节仅有半个月。李文称,由于区域负责人暴力终止合作,自己损失了一个月的春节黄金期间,导致自己公司60多万元的库存没能在春节前送出。
而后,在2013年,李文又收到合作范围由湖南省缩减至长沙市、退出步步高超市系统等通知。
李文很愤怒,以至于他在后来所发的万字长帖中,写下了自己真实的姓名、QQ号,还有手机号。最终他将好丽友告上了法庭,要求好丽友向其支付2011年至2013年间所垫付的2600000元(而后增至3241697.77元)及利息192131.06元、库存货款56454.23元、赔偿金79014.36元。
“我相信最终我们一定会赢。”电话那头,已转做批发生意的李文对新金融记者说。
早有先例
之前提到的步步高超市上一任经销商,和好丽友闹得也不太愉快。
于晓琳向新金融记者肯定了李文曾替好丽友向她支付款项的事实。于晓琳在2008年春节的时候,和好丽友的合作终止。“我们做了没几个月,好丽友就不让我们做了。”
她表示,与超市合同是一年一签,费用大概是30万左右,一般是签到年底,之所以答应提前终止合作,是因为李文接手。“他把好丽友该给我们的费用都先垫付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铺货,我们也能全身退出。”
不过,于晓琳并非分毫未损。
“在合作终止的时候,好丽友还有一些其他费用没跟我们核销,比如超市新店开业费这类的花费,我们把超市开具的发票给了好丽友,但是好丽友看我们不做了就不认账,但却拿了发票。”于晓琳说,按理说不能核销应该把发票退回,也搞不清这些票是不是被他们自己报了。
在李文的万字长帖中,他提到,由于与超市合作是先货后款,要替超市垫付好丽友产品费用,这种模式占用了经销商大量资金。比如,平常日子要做100万元的月销售额,要准备500万元左右的资金,如果赶上春节囤货,还要再追加一部分资金。
对于李文的苦衷,于晓琳也深有体会。
她说,超市是不能当月借款的,超市也有自己的账期,账期通常是五六十天,实际过程中,确实需要准备差不多五倍目标销售额的资金。
于晓琳表示,由于做好丽友的利润不高,自己没赚到什么钱。
“正常情况下,毛利率是10来个点,如果赶上搞活动,打个比方说,好丽友给我们货时我们付8块钱,让我们卖给超市8.5元,超市会卖到8.6至8.8元之间,这样连10个点的利润都保证不了,做起来很没意思。”
她直言好丽友“那些人很乱”、“很坏”,合作期间总是产生各种矛盾。
“李文挺冤的我觉得。”采访的最后,于晓琳这样说道。
在于晓琳之前,还有更早的经销商对好丽友怨气连连。
刘辉说,在1996年10月就与好丽友合作,在湖南他做的时间最长。当时,好丽友在湖南还没有市场,他是第一个开发湖南的经销商。“合作期间的授权书会写明经销商负责哪些范围的销售,包括步步高、大润发和家乐福等,整个长沙超市都是我做起来的,一共有十几二十家。长沙分公司两年就做到了三四千万的销售额。”
但到了2011年3月,好丽友广州分公司突然发文不让我做了,当时账上还有80万元,过了很久才退给我,当时正值李文所提到的区域负责人上任两个月,他说。
“不让做没有任何理由,起初是只让我做一些卖场,而原本我是做长沙整个市场的。2011年4月1日,所有的业务都不让我做了,好丽友的态度很强硬。”
刘辉说,现在很多东西还不能说,但马上会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合作期间发现一张刻着自己公章的交易明细单,金额是140万元,这是个刑事案件,已经有人被判了刑。”
官司肯定要打,现在只能说这么多,刘辉对新金融记者说。
另有一位之前与好丽友合作的经销商表示,如果把有损我们利益的算进去,好丽友跟自己的债还没有理清。
各方声音
李文在万字长帖中曾说,在被暴力终止合作后,自己曾在2013年1月9日、5月20日、5月29日、6月20日和6月25日五次到访广州,先后找过相关负责人金总监和崔总监,但效果并不理想。
就此,新金融记者致电好丽友广州分公司,对方表示不能回答该问题,只能问总部。
李文与好丽友的官司已于去年12月份开庭,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新金融记者致电负责此案件的法官,对方表示询问案件情况要走相关程序申请,自己不能透露案件审理内容。
李文表示,合作期间的湖南区域负责人已经离开好丽友,和他离开的还有好丽友另外几个相关人士,总之,这些人走得很蹊跷。新金融记者致电李文提到的那个区域负责人,语音提示电话已停机。
另外,李文提到在合作期间,好丽友对经销商应核销费用部分,在书面上只有销售委托书,而对核销时间和方式并没有明确。
对于李文所提及的官司问题,好丽友相关负责人对新金融记者表示不想过多评论。“我了解相关内容,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双方有一审判决,但并不是生效判决,因为他不满意一审判决,所以申请二审,二审还在进行中,所以现在不好做评论。”
该负责人表示,对方列举的数字“天价”,证据也是“一面之词”,现在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
对于湖南区域负责人离职原因,他表示“听说已经离职,不知道什么原因”。
对于多位经销商反映的诸如先垫付货款的合作模式、费用核销困难、业绩稳定后被一脚踢开和暴力终止合作等问题,好丽友方面回复了一份答复函。
在这份200多字的答复函中,涉及问题的回复是“我们非常重视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与各经销商合作之初,双方已就合作模式、交易方式及费用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始终保持与各经销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对于新金融记者所列上述问题中的细节问题,好丽友没有予以回应和说明。
好丽友和经销商之间的恩怨情仇,被双方演绎了两个完全相反的版本。目前,我们无从分辨哪一个更接近事实,但可以肯定的是,真相只有一个,至于真相究竟如何,我们也只能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