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机动车违法查询http://ynz.122.gov.cn/views/inquiry.html 如您不是注册用户,请点击此处注册。 注册后,您能获取您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状态信息,交通违法信息和交通安全告知信息, 以及享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等自助业务办理服务。
2月27日,记者从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获悉,近日网传“3月1日后处理交通违章需面签绑定车牌和驾驶证,否则无法消除违章”新政策是误解,并引来大批司机到各交警大队服务窗口排队处理交通违章。在交警六大队服务窗口记者了解到,平时该服务窗口每天最多不足百人前来消除违法,这几天,每天有近300人排着长队消除违章,部分司机经民警辟谣劝说后,才离开服务窗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民警夏彬彬告诉记者,公安部交管局给出权威解答:新政策只是增加自助缴款记分的途径,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现场处理的,增加一项对被记分驾驶人的当面核实认证。
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时查询并自助处理本人或者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三大功能进行了升级改造。夏彬彬发出提醒:请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无需紧张,更不必恐慌,合理避开消除违章的高峰期。
机动车违法告知功能升级
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时了解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以及记分情况,在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内容中,增加“记分分值”及“30日内接受处理”等提示内容,对未处理总数超过10条的,还将提示车辆累计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条数。
新增平台注册用户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功能
为方便查询、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允许平台注册用户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绑定流程:第一步:填写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与车主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其他)等信息。第二步: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第三步:用户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拍摄三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一起的照片。
绑定条件: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用户同时在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含)。2.用户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含)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用户绑定。4.只允许绑定个人名下机动车,且被绑定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5.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注册用户。
调整平台注册用户
处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规则
为方便驾驶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平台驾驶人用户可以处理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有记分并罚款数额低于200元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但是,为防止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平台对自助处理功能作出了一定限制:一是对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平台注册用户只能处理自绑定之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二是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