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爱上门,上门需求速配专家.上门按摩,上门洗车,上门保养,上门服务,上门高价回收,上门化妆www.asmen.cn
第一章 前言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诚信的新商业文明,保障爱上门平台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爱上门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爱上门服务协议》、《爱上门平台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及《爱上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承诺函,特制定《爱上门平台规则》。
第二条 《爱上门平台规则》,是对爱上门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是基于爱上门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爱上门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爱上门有权酌情处理。但爱上门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爱上门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爱上门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商家在爱上门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爱上门有权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商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爱上门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爱上门的相关服务或产品。爱上门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五条 定义
1. 爱上门,指爱上门平台,域名为asm.so
2.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爱上门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3. 会员,是指与爱上门签订《爱上门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每位会员只允许使用一个爱上门帐户。
4. 买家,指在爱上门上浏览并购买商品的用户。
5. 卖家,指与爱上门签订《爱上门平台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爱上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承诺函,并发布商品的用户。也称为“商家”。
6. 拍下,指买家在爱上门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7. 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爱上门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8. 节点处理,指当卖家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9. 店铺装修区,是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10.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11. 成交,指当商家通过爱上门向买家发出确认商品已发出的电子邮件通知或商家已将商品发送到买家指定地址时,才构成商家对该订单的承诺,此时订购合同即告成立。如买家在一张订单中订购多件商品且商家通过爱上门仅向买家发出其中一部分商品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通知,则只有当商家通过爱上门发出其他部分商品确认发货的邮件通知或商家将其他部分商品发送至买家指定地址时,关于其他部分商品才视为成交
12.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13. 包邮,指商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第二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六条 会员和商家应当严格遵循爱上门平台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在选择其爱上门会员名、商家在选择爱上门店铺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爱上门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否则爱上门将有权收回会员账户,监管商家店铺,直至会员或商家按照爱上门规则进行改正。
第七条 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爱上门:
1. 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爱上门当年度的招商标准;
2. 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爱上门当年度的行业标准;
3. 商家有效签署《爱上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
4. 商家属首次申请加入爱上门;
5. 商家如属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加入爱上门,该商家需符合在申请加入前一年内没有严重违规行为而被爱上门清退的历史记录;
6. 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向爱上门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扰乱市场秩序等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非常严重予以清退永久禁止入驻的商家,无权再次申请加入爱上门;
7. 商家符合爱上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爱上门有权清退:
1.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2. 符合本规则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情节严重的;
3. 向爱上门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的;
4. 商家违反《爱上门平台招商标准》的;
5. 商家多次违反本规则特定规定的;
6. 严重违规扣分达48分。
第二节 经营
第九条 商家须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按照爱上门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
1. 在爱上门申请商家账户,并已签署《爱上门平台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爱上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及承诺函
2. 在爱上门平台上开设的店铺显著位置公示或披露真实、有效、并涵盖所涉公司或营业执照等信息。提供在爱上门的销售类目信息、真实有效的对公银行账户
3. 开设店铺的命名符合爱上门的要求
4. 商家符合爱上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商家应当按照爱上门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第十一条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其开设的店铺内展示和销售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爱上门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十二条 所有商家的店铺介绍和商品信息中不得出现指定网站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网站信息:亚马逊:(www.amazon.cn);天猫:(www.tmall.com);当当网(www.dangdang.com);红孩子(www.redbaby.com.cn);易趣网: (www.eachnet.com);京东商城(www.360buy.com)等。
第十三条 商家在爱上门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爱上门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