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三好学生推荐评比系统:http://www.gxnnxj.com
各中学、中心校、民办学校,县职校、芦小、凤凰小学、特教学校:
开展南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等推荐评选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要高度重视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推荐评选工作,指定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把好审核关,并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同时,各校要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的通知》(南教基教〔2018〕3号)精神,熟悉推荐评选程序,安排专人登陆南宁市“三好”学生评比推荐系统,并按要求录入各类信息,通过系统报送材料。
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县的名额(不含县职业学校):“三好”学生6028人,优秀学生干部513人(小学不参评),优秀班集体172个,特长生15人,三好学生标兵4人(小学推荐2人,中学推荐2人),学雷锋标兵4人(小学推荐2人,中学推荐2人),我局按比例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额具体分配到各中小学校;特长生、三好学生标兵、学雷锋标兵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学校,由各校根据本校学生的情况,按照南宁市特长生、三好学生标兵、学雷锋标兵评选条件,将有突出表现或特殊专长的优秀学生进行推荐(每一类各校最多可推荐3人),我局将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南宁市教育局要求我县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为:2018年1月25日至2月4日。2018年2月4日24时系统自动关闭数据保存和上报权限。时间紧,任务重。各校要抓紧时间开展此项工作,务必于2018年1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特长生”的《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好学生标兵”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师生座谈发言记录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雷锋标兵”的《推荐表》、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公示等纸质材料报送到我局基础教育股,逾期未报,作自动弃权处理;1月31日前将评选方案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公示材料报送到我局基础教育股,2月4日前通过网络系统报送完材料,逾期未报,未用名额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基础教育股联系。
联系人:施如俭 联系电话:823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