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hkszx.cn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研究生招生科、大中专院校招生科、成人高校招生科、自学考试科、中学招生科、信息科、监察科。承担着呼和浩特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职研究生考试、同等学力研究生考试、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考、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教育招生考试任务。
成立以来,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市教育局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一致,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先进集体”、“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被市人民政府评为“教育管理先进集体”,被市教育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被市教育局评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继续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现将2018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成绩上报、填报志愿、录取、联办学校资质、指静脉验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成绩合成、换算
从2018年起,各盟市按照如下办法合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录取总分,填报志愿及录取均使用此总分:
汉语授课: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个科目盟市统一中考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政治、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30分,总分为620分。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加权成绩=本盟市中考成绩×上述相应科目满分分数÷本盟市该科目满分分数,例如,某考生中考物理30分,其所在盟市中考物理满分为50分,加权成绩=30×60÷50=36分,该生物理应按36分计入五年制高职录取总分。
民族语授课(蒙语授课、朝鲜语授课):按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汉语、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10个科目盟市统一中考成绩之和。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其他科目满分分数分别为:政治50分、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地理30分,总分为740分。民族语授课考生填报民族语授课计划使用该总分进行录取,兼报汉语授课计划按汉语70%和外语30%进行折合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按100%计入总分后生成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加权办法同汉语授课。
以上录取总分合成后均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二、招生计划公布、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一次填报志愿招生计划仍然按照现行办法公布,即:按分学校、分专业、分盟市公布;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招生计划按分学校、分专业公布,不再分盟市。各招生学校应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就业状况等因素将第一次填报志愿各专业计划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各盟市,不得将某一专业计划集中在一个盟市招生。
继续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填报志愿模式。第一次填报志愿仍采用现行办法,分专业分盟市提供相关排名信息。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分专业不分盟市提供相关排名信息。
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分学校分专业分盟市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分学校分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工作进度安排
1.7月28日前,各盟市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本通知办法换算单科成绩、合成总分,然后将成绩名称对照库标准(附件1)、考生成绩库标准(附件2)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2.7月31日-8月3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凡未参加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3+2)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工作。
3.8月3日后,各盟市下载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数据,并组织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提醒考生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中考报名时设置的报名密码在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登录时继续使用,考生必须保管好自己的报名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凡因告诉他人或泄露报名密码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